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法治理念属于法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就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为内核的。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全民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加强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将法治建设提升到了法治文化的高度。我们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在全体公民中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然要求全民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政法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周永康同志在2009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政法机关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就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切实创新政法工作的理念、机制和方法。没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的指导和有力的支撑,政法队伍就难以提升自身的战斗力,政法工作就难以实现全面发展进步。
二、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辨证关系
从本质上讲,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辨证关系。在实践中,要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辨证关系,善于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避免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两张皮”的倾向。
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辨证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范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涵盖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周永康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首发式暨座谈会上强调,要正确把握世情国情社情,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我国法治建设各方面,促进全社会自觉维护宪法法律、自觉守法用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将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辨证统一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