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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相适应原则在解释论中的贯彻

  

  第304条规定,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法定最高刑仅为两年有期徒刑,问题是,行为人采取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方式(如有意延误投递他人重要的商务合同),使他人遭受巨额财产损失的,仅以该罪判处显然罪刑不相适应。应该认为,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在行为同时符合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时,从一重处罚,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第323条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的法定最高刑仅为三年有期徒刑,问题是,当破坏行为使国家或他人遭受巨额财产损失的,能否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笔者的结论是肯定的。因为界碑、界桩、永久性测量标志也是财物;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应当从一重处罚。


  

  刑法324条第2款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法定最高刑仅为五年有期徒刑,低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二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当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可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刑法343条第2款破坏性采矿罪,其实也是一种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的行为,应该认为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也不能排除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的可能性。


  

  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既符合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构成要件,也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二者存在竞合关系,从一重处罚即可。


  

  (八)与抢劫罪之间的竞合


  

  行为人为抢劫汽车,而用枪逼着被害人驾车(因为自己不会驾车)至偏僻路段后将被害人赶下车,既危害了公共安全,又侵害了被害人财产权,既符合劫持汽车罪的构成要件,又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竞合,从一重处罚。


  

  刑法226条规定强迫交易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八》提高到七年有期徒刑),问题是,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之间是否是排斥对立的关系,若认为是排斥对立关系时,当不能查明暴力、胁迫手段是否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时,既不能认定为强迫交易罪,也不能定为抢劫罪,这种结论显然不合理。应该认为,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之间可能存在竞合关系;[21]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暴力、胁迫程度的差异,不能认为采用轻微暴力的方式构成强迫交易,而采用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方式强迫交易的反而不属于强迫交易;行为同时符合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构成要件时,从一重处罚即可;立法者也正是考虑到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之间可能存在竞合关系,而没有对强迫交易罪配置重刑。


  

  刑法293条规定寻衅滋事罪的一种情形是“强拿硬要……情节严重的”,问题是,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之间是什么关系?不能为了将法定最高刑仅为五年的寻衅滋事罪与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抢劫罪明确区分,而特意将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限制解释为“暴力不能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的程度”。因为,没有达到足以被害人反抗程度的强拿硬要属于寻衅滋事,采用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方式强拿硬要的,更属于寻衅滋事。因而,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之间也是一种竞合关系,立法者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才没有限定强拿硬要的暴力程度,才将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最高刑仅规定为五年有期徒刑。


  

  刑法268条规定聚众哄抢罪的法定最高刑仅为十年有期徒刑,若认为聚众哄抢罪与抢劫罪之间是排斥对立关系,要么意味着暴力没有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程度的属于聚众哄抢,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程度的,反而不属于聚众哄抢;要么意味着几个人以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方式获取财物的,属于抢劫,多人一起实施的,就不再属于抢劫。显然,两种结论都不正确。应该认为,聚众哄抢罪与抢劫罪之间可能存在竞合关系,当同时符合两罪的构成要件时,从一重处罚,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在构成要件解释中的指导作用


  

  刑法分则中有多个条文将致人(造成)重伤、死亡作为法定刑加重的情节予以规定,探究是否包括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情形时,一个重要的考量就是罪刑相适应原则。


  

  例一,刑法121条劫持航空器罪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问题是,这里的“致人重伤、死亡”是否包括故意致人重伤、故意杀人?若认为不包括故意致人重伤与故意杀人,则劫持航空器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杀人的,只能以劫持航空器罪的基本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与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其结果是,完全可能仅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相反,若认定为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即认为可以包括故意致人重伤与故意杀人),则适用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死刑。显然,从罪刑相适应考虑,这里的“致人重伤、死亡”包括了故意致人重伤与故意杀人。


  

  例二,根据刑法236条规定,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认为这里的致人重伤不包括故意致人重伤,则故意致人重伤只能以强奸罪的基本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与故意伤害(重伤)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结果是仅能判处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不如评价为强奸致人重伤处刑重。因此,从罪刑相适应考虑,强奸致人重伤包括了故意致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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