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破解代孕伦理困境
王彬
【关键词】代孕
【全文】
有多少代孕母的合法权益因法律盲区而无法得以维护,有多少代孕产儿的法律地位无法得以承认,这已经成为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因此,制定专门规制代孕行为的法律已成客观需要,在两难的伦理困境面前,我们须义无反顾地选择法律进行破解
代孕,俗称借腹生子。早在2001年,卫生部就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3年又修订颁布了《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这一法规已明确规定了禁止“借腹生子”的行为。但是,一些或明或暗的代孕生意并不罕见。前两天,在武汉当“代孕妈妈”的一名女子,因为没有拿到胎儿流产后的补偿费,愤然向武汉市工商部门投诉,并由此揭开“地下代孕”的黑幕一角(7月20日中国广播网)。
2001年2月20日,国家卫生部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并于当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章第三条明令禁止代孕,迄今该规章颁布实施已经整整十年。然而,关于代孕所引发的纠纷却不断见诸报端,被明令禁止的代孕甚至成为名副其实的地下“黑色产业”。事实上,代孕问题作为言人人殊的伦理难题,我们很难简单地用是非加以判断,因此,代孕是否应当合法一直是生命法学、法理学热议的话题。但是,只有对代孕进行合乎实际的法律规制,才能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为人类服务的功效。
代孕问题隐含了一些伦理困境而遭到很多人的反对。首先,代孕行为使人体器官商品化、工具化,这会有损女性尊严,贬低医学尊严和生殖尊严。其次,代孕行为会使传统的家庭模式瓦解,并打破传统的生育模式,出现婚外第三者,这对传统的婚姻伦理形成了挑战。最后,代孕行为不符合代孕产儿的利益。一方面,通过代孕出生的孩子从出生起就会陷入不可破解的情感纠葛之中;另一方面,代孕的商业化运作容易使代孕产儿被作为商品贩卖。基于这些伦理道德上的原因,代孕成为很多国家法律上的禁区。
事实上,代孕问题体现了生物科技所面临的法律危机。毋庸置疑,科学技术是人类理性发展的产物,并且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福音。但是,科技理性作为手段理性或工具理性,本身无法回答价值问题,因为,工具理性需要价值理性的引导,所以,作为理性产物的科技同样需要法律理性的规制。也就是说,虽然利用人工生殖技术进行代孕会产生一些社会问题,但是,人工生殖技术作为一种工具理性本身并无对错,它是否能够成为人类的福祉,关键在于人类如何利用,法律如何规制和疏导。在这个意义上,一味禁止代孕意味着我们对不代表任何价值取向的科学技术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