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不被辱骂的私权,好人坏人都有,韩寒也有。但是,世界上的任何私权都不是绝对的,有的时候也是可以“侵犯”一下而不必承担责任的。袭击乳房是践踏私权吧?但也不是绝对的。比如,一个时髦女郎,电影明星,节目支持人,不穿上衣,也不带胸罩,挤上了公共汽车,车上的男人应当如何对待?我的建议是:60多岁的男人笑一笑;50多岁的男人劝一劝;40多岁的议一议;30多岁的男人忍一忍;20多岁的男人忍两忍,实在忍不住,就上去摸一摸,啃一啃。不让20多岁的男人摸一摸、啃一啃,是不人道的。只要不将乳房咬破就不算过分,就不算侵权,就不需要承担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保护自己人格尊严的主要责任人是权利主体自己。具体到韩寒论姚文元之类,你易中天先生当然可以一笑了之,也可以劝他少说话,但是,普通读者群起而质疑完全正当,年青气盛的读者用脏话骂他几句也不算侵权,不算侮辱人格,就像血气方刚的男人啃了几口完全裸露的送到嘴边的漂亮乳房一样不算侵权。谁叫你韩寒充当骆驼的呢?你既然充当骆驼,又不能背负任何重物,不骂你才怪呢!只要不像红卫兵那样搞批斗(抄家、限制人身自由,不让辩解)就不算过分,就不要承担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至多,他韩寒回骂几句也就是了。事实上,韩寒的一些粉丝已经代替韩寒回骂过了,这个事已经扯平了。
(三)
易先生说:“这不是为了韩寒。韩寒是韩仁均的儿子,跟我有什么相干?实话实说,我是为自己,也为同行。我也是写作者,还是公众人物。我不能不想,如果我被质疑‘代笔’,该怎么自证清白?尽管我的作品,每个标点符号都自己的,编辑只改错别字;也尽管已经有质疑韩寒的人,对我的写作表示了高度信任。”
刘大生评:你驳倒别人的论据就可以自证清白了。比如,别人播放了一个公共视频,证明韩寒不知道“三重门”,究竟叫“三zhong门”还是“三chong门”,你只要证明“那个视频是假的”不就可以自证清白了吗?你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追究视频制作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责任不就行了吗?如果韩寒不能证明那个视频是假的,那么那个视频就是真的,质疑就合情、合理、合法。
易先生对代笔之质疑如此敏感,是不是有点心虚?易先生如此表白自己没有代笔问题,是不是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既然如此,笔者冒昧质疑一下:易先生是不是真有代笔问题?
易中天先生在一篇题目叫做《美国宪法是怎样诞生的》的文章中说:“二百多年来,美国的宪法没有修改过一个字”(信息来源:www.kaixin001.com/repaste/18053849_ 2399266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