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通对策的改进与完善
既然发展至此,北京市政府怎么办?转变为适度均衡的发展观念是第一位的,既要考虑京城特殊的功能定位,又要兼顾城郊一体化,京津冀一体化。依次思路,当下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北京政府应着重在如下方面努力。
(一)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作用和制度保障
欧美城市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告诉中国,城市规划重要价值的实现和制度的贯彻是多么的重要。这一关键任务完成的好坏将对环境 经济 社会的和谐举足轻重。首先,人才选拔机制层面,一流的高精尖规划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迫在眉睫。就规划实施而论,建议以环保优先理念为先导,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工作为条件,实行首都居民区,教育区,政治文化区,商业区,军事区的适度分离和合理配置的。同时,加大北京市区周围区县的合理开发力度。前面谈到,城市规划法的擅自变更现象,不仅在京城,地方更是屡见不鲜,这是造成土地矛盾并间接引发交通问题的的关键诱因之一。几个月前,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执法监督机制保障建设已经提上中国政府议事日程。在笔者看来,国土资源部的土地问责不仅要有政策风暴,需要长效问责制度的坚强后盾。对于制约中国社会长期发展的根本矛盾--土地问题来说,贯彻已有的制度安排,已属不易。从根本上化解这一矛盾,至今,各方尚未找到有效地解决路径。
(二)大胆探索和建构公众参评交通管理机制
几千年的世界发展史告诉人类,规范政府行为的最好办法是形成社会权利对公权力的严格约束。作为规范政府社会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人事考评机制,如何大胆的吸纳公众参评,将极大的考验政府改革的魄力和决心。公众参评是大势所趋,不仅是“社会契约”的“正当自然”,还是是宪法层面“人民主权”最好的诠释。这要求政府以每一个公民自我幸福的提升为目标,分阶段逐步探索公众介入GDP考评制度。GDP考评指标的变革如若仅仅停留在政策范畴, 和年年要改的土地财政政策一起屈服于短期利益,局部目标。待到发达国家GDP人均水准时,很可能出现以另一种激化方式化解权利和权力的矛盾,这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中国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已经意识到经济GDP的局限,已经将绿色GDP引入部门考评,人事考评范畴。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交通通达度”的政府指标层次和指标体系考评机制鲜有提及。对于北京政府来说,首先,需要在十二五期间结合实际构建科学合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及个人考评体系。其次,大胆借鉴欧美的公共管理经验,提供公众参与的渠道,建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公众参与程序,完善公众问责机制。政府不能以公众参与的能力、动力因素为借口,排斥社会力量,封闭解决矛盾和美化信息。因为民主的生命力和信仰是内在的,非功利的,这好比即使一个自己不力的民族,依靠贤主人,圣君获得了好东西,也是缺少活力的。因为,一个这样的民族顺利的航行自己却没有出多少力,我们对于他的评价还不及在一个逆境中奋斗而且成就远为逊色的人的评价更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