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谤言”或成现代社会常态政治
毕洪海
【关键词】社会常态政治
【全文】
“诽谤政府”近来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类似案件在媒体的不懈深挖下大有增多之势。而每遇此案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都会因违法和滥用权力而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有学者指出“谤言”的存在可能会成为现代民主社会的常态政治。果真如此,我们的政府部门、公安机关该如何依法理性应对呢?——编者的话
必须认识到,所谓“谤言”的存在是现代民主社会所面临的一种常态政治,因此不能简单以好坏加以衡量,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与公共政策唱和的方式;而是应当,或者说可以作为独立的监督方式
无论从理论还是实定法上进行考察,诽谤政府都属于无稽之谈。政府与公民之间权利义务的配置应当遵照现代民主正当性的要求,直面来自新闻媒体和民众的议论、批评乃至指责。网络上的揭帖也好,诗案、歌案也罢,实际上都是意见伸张、利益表达、情绪宣泄的具体方式。政府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首先应当退而反躬自省,所谓“救寒莫如重裘,止谤莫如自修”。政府需要时刻对自己的行为保持警惕,而非防范和打压来自民间的“谤言”,因为按照普通人的理解,真正有可能掩盖从而也是扭曲甚至捏造事实的恰恰不是民众,而是政府或具体的主事者。可以说,地方政府在这一点上面临着深度的信任危机,因此如何加以应对,是一个必须正视的严肃问题。以蛮横、专断的方式回应,甚至不惜违法动用警力、滥用法律资源,只会加剧而不会在任何程度上缓解这种危机。
地方政府有两种回应方式可以说极不明智,属于下下之策。第一种方式是封堵和报复。首先是以红头文件或行政命令削减或打压舆论的空间,以封堵的方式“弭谤”。这种做法有违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和民主精神,是专制社会的余绪;而且表面上看似防患于未然,但在信息化的时代很难做到,现代因特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范围可以轻易突破封锁,封堵结果只会适得其反。至于报复,已经属于权力滥用的范畴。无论如何,在当今资讯高度发达的时代,以维护名誉为名的举措结果反而使有关部门更加不名誉。然而这种现象之所以屡见不鲜,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政府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法治的精神无法真正得到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