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下的宪法学
刘练军
【关键词】宪法学
【全文】
如果说法学是否是一门科学尚不无争议,那法学像医学、生物学等学科一样需要以具体的现实有形客体为研究对象应该是如所周知、不存疑问。宪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当然无以例外,其研究不能超脱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纷争和形态各异的侵权与越权。这种把视角转向一个个鲜活具体的现实客体的宪法学可以称之为形而下的宪法学--宪政尚未成功的当代中国最需要但又最稀缺的宪法学。
颇令人高兴的是,北京大学张千帆教授新近出版的《权利平等与地方差异》正是标准的形而下宪法学著作。它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宪法事案例的研究为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法治化开拓了一条新路径。无论是现实关怀还是理论创新,此书都可圈可点,足以称道。
唯有透过权利保障的视角才能找到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支点,这是《权利平等与地方差异》一书的出发点,亦为全书立论之基调。张教授认为,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然载入宪法的当下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分权问题不应继续成为中央与地方关系之焦点,如何保障公民权利才是改革和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时必须思考的头等大事。虽然在某些层面还需要中央与地方适当分权管制,但更多的时候,需要考量的既不是中央如何管理地方,亦非中央如何管理人民,而是中央如何通过更为合理的宪法制度设计来更加有效地保障我们人民的基本权利。
中央与地方如何分权不是目的,仅仅是手段,分权之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的权利,否则,任何的分权都不具备宪法上的正当性。当初美国之所以要建立联邦制,其目的就是为了美国人民的基本权利能获得联邦和州这两级不同政府的双重保障。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联邦论》第51篇中说,在美利坚这个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在两个分立的政府之间分配,以使人民的权利得到双重保障。我们尽管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运作的原理与技术与美国不可相提并论,但在保障人民权利方面,中美两层政府之间应该是心有灵犀、暗合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