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环保科技投入,为风险的防范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生态环境安全风险的防范需要高科技技术的支持。政府应该鼓励关于环保技术、环保设备的研究与推广;开展国际环境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培养、吸收、引进相关专业的高科技人才;鼓励交流有关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方面的科学技术情报;组织推广颇有成效的防范风险经验和防范成果,为生态环境安全风险的防范提供科学技术上的支持。
(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共创美好家园
由于很多的环境污染破坏都是跨区域跨国家流动的,所以无论是技术还是制度上,国家间都得进行交流合作,以更好的防卫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而我国当前的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基本上都只是停留在西方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国家环境安全意义上,都是局限于经济意义和国内的环境保护意义,相对来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有很多国外的或者是国际性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我国产生影响呈日益深刻的趋势。比如我国周边国家蒙古国和中亚国家草原退化是我国沙尘暴的中亚污染源;日本大地震引发的海啸以及核泄漏不仅对我国、甚至是对世界范围内的河流、空气、海洋生物等等造成严重影响。除此之外,西方国家的国家环境安全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力等综合国力上的弱势,转移污染,这使得我国处于不利地位。这就要求我国应当及时对目前的国家生态环境安全概念重新定位,以适应我国国家利益保护的需要。
四、结语
纵观整个紫金矿业整个污染事件,其实有很多需要引起我们的深思的地方。历史在不断的前进,我们只有引以为鉴,才能不重蹈覆辙。已发生的沉痛教训也在警告着我们当人类连生存都成问题的时候,谈发展有何意义。其实对于类似的事件,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首先,新闻媒体应该及早地介入报道、曝光,相关部门应对相关环保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点名批评甚至责令关闭,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也可以对那些违规违法企业造成舆论压力以及降低群众对该品牌的信任感。其次,必须引入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救济机制,对于罚金,应当制定相应的能起到威慑作用的罚金及赔偿的系列制度,根据企业的不同的经济实力,区别惩罚力度,同时将相关环境保险制度,公共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等配套使用,以达到更好的效果。再次.对于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参考建立一个环保诚信档案.然后对于那些积极履行相关环保义务的企业与不积极进行相关环保措施或造成污染事件的企业,在经济政策上给予区别对待。比如可以对于那些谨慎的做好预防、处理的企业,在税收、贷款等上给予照顾,以及给予相关的奖励、荣誉。最后,建立健全有关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建立一套从预防到治理的一系列的有效的机制来预防、应急处理污染事故。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现效率、环保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