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着力提升政法工作水平
吴兰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政法工作水平
【全文】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准确把握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为更好地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政法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习近平、周永康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社会管理创新发展上下功夫,着力提升政法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能力和水平。
一、积极适应社会管理新形势,主动找准政法部门的工作定位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普获实惠的同时,社会稳定形势严峻、社会建设水平滞后、社会矛盾集中显现等问题比较突出,社会管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政法部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扞卫者,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职责,在社会管理中担负着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一)推动资源整合,积极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社会问题的关联性,决定社会管理必须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政法机关要围绕壮大社会管理的多元主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力量整合的有效办法,体现社会管理人民性、基础性、科学性、能动性特点。要积极强化共管共治,通过创新矛盾纠纷联调、基层平安联创、社会治安联控、重点工作联勤、突出问题联治、流动人口联管等工作机制,切实把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管理力量整合起来,确保形成科学高效、协调运转的管理合力。要积极推动群防群治,广泛建立各级各类群防群治组织,培育和壮大专职调解、专职巡防、专职保安、专职综治协管等专业力量,确保基层社会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管。同时,要突出抓好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打响社会管理志愿服务品牌,积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解决突出问题,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体现,是实际工作中不足方面的集中反映。政法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每一项举措,都要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这既是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现实需要,也是政法部门履行自身职能的客观要求。我们要深入研究现阶段社会建设的客观规律,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努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执法、司法能力,真正把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当作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动力,把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口,不断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