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加大对煤层气开发利用力度,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将逐年增加,预计“十二五”规划目标为年产200亿立方米。关键仍是要从科学技术、财税优惠政策上,提高煤层气抽采量。
(六)发展清洁高效大型坑口燃煤电站和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电站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型坑口燃煤电站,是进一步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电站建设和经营费用,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大型坑口热-电联产是实现“西电东送”的最优选择,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进煤炭工业“两大”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企业集团的迅速发展,以解决我国煤炭能源清洁、高效、经济、稳定的供应。
“十一五”期间,全国电力装机现已过9亿千瓦大关,年均增长13.22%,快速扭转了“十五”期间全国电力大范围缺电的局面。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调查报告,2010年,火电依然是我国能源供应体系的主力电源,在总装机9.62亿千瓦中,火电装机容量达7.07亿千瓦,火电占整个发电能力的73.44%、发电量的80.30%。而且,根据测算,“十二五”期间,新开工建设的火电规模将达2.6亿至2.7亿千瓦,火电新增装机所占比重从2005年的81.00%下降到2010年的64.34%。这样,“十二五”末火电占比仍将保持60%以上。
目前,全国煤矿已建成运行和在建的煤矸石发电厂有363个,在役总装机容量约1800万kW,加上正在建设的总规模超过2500万kW,年消耗煤矸石量1.35亿吨,回收节约标煤4000万tce。发展煤矸石电厂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环境保护、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以及煤炭行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由于政策性障碍,未能实现《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煤矸石电厂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节约煤炭5200万吨标准煤。专家建议,继续发展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十二五”期间新增发电机组容量25000—30000MW。
三、煤炭工业发展的重点
《规划纲要》在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的“第二节优化能源开发布局”中,提出:煤炭开发与转化的重点任务是:加快陕北、黄陇、神东、蒙东、宁东煤炭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晋北、晋中、晋东、云贵煤炭基地建设,启动新疆煤炭基地建设。依托以上煤炭基地建设若干大型煤电基地。加大煤炭矿区煤层气抽采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