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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规范化改革背景下关于司法社会调查主体的思考

  

  最后,社会工作专业的职业伦理是提升司法社会调查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


  

  必须经过学习和训练才能从事相关工作是基本的职业伦理,司法社会调查工作也不例外。社会工作专业特别强调专业伦理的重要性。比如在美国对社工所具备的知识和背景做出明确的规定,社工的知识结构包括人类成长和发展理论、社会和文化基础、助人过程的哲学基础、个人需求评估技巧、研究与评估技术等八个方面。根据我国国家教委规定的核心课程,社工的专业训练应该包括以下知识: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背景训练;理论背景训练,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等;工作技巧训练,包括个案、小组、社区等;研究方法训练;最后就是实务训练,作为训练的一部分,实务训练的时间不能少于200小时。[6]


  

  经过以上职业训练,社工在介入司法社会调查工作过程中,会坚持理论联系实务原则;尊重案主原则;程序性原则等基本原则。比如在程序性原则中,最初接触司法社会调查的工作人员应该在导师的督导下进行工作,在调查工作中,调查员应该善始善终,从调查前的评估指标的设计,到访谈计划的设计与规划,到访谈的开展;到访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最后到访谈资料的分析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每个环节都要一丝不苟,严格认真。社工会用专业的价值观来指导其司法社会调查工作,并在调查工作过程中,不断学习反思、获得专业能力的提升。同时社工还会通过督导与评估过程有效地帮助自己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自己的工作手法,建立自己的工作风格,也可以与同行进行交流和互相学习。


  

  司法社会调查工作牵涉到涉嫌犯罪人及整个社会的根本利益,司法社会调查员的职业伦理是司法社会调查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完善司法社会调查工作过程中,调查员的职业伦理是必须关注的环节,社会工作的专业训练伦理是司法社会调查制度的重要支撑。


【作者简介】
席小华,单位为首都师范大学。杨新娥,单位为首都师范大学。
【注释】2010年4月16日,由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的关于犯罪人犯罪司法社会调查制度的研讨会上,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犯罪人庭的庭长翟丽萍介绍了本院司法社会调查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做法,其中特别强调了社会志愿者参与司法社会调查的成绩与效果。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定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是各级司法行政部门。
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9-46页。
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7页。
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刘梦:《小组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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