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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预防突发气象灾害风险的法制建设

  

  要做好防御气象灾害工作,关键在于预警准确和联动响应迅速,真正使气象应急预案不仅是气象部门的预案,还是全社会的应急预案,从而减少中间环节,建立高效的社会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真正做到当气象部门第一时间发出气象灾害预警,全社会能够第一时间联动响应,尽最大可能避免气象灾害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三)全民参与气象灾害预防的风险意识薄弱


  

  社会公众是防灾的主体。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需要广大社会公众广泛增强防灾意识、了解与掌握避灾知识。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普通公众能够知道如何处置灾害情况,如何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目前对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宣传工作投入不足,造成宣传教育能力不足,致使气象灾害威胁区内的公众和单位缺少对防灾减灾的认识,缺乏基本的防御避灾常识,公众灾害风险意识差。对经济社会活动缺乏自律意识,防灾意识淡薄及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加剧了气象灾害的发生与发展。


  

  三、国外预防气象灾害风险的对策


  

  (一)美国


  

  在总结多年防御气象灾害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美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包括气象灾害在内的灾害防御法律、法规体系。如《美国联邦灾害紧急救援法案》、《防洪法》、《灾害救助法》、《洪水灾害防御法》、《联邦灾害法》、《沿海区域管理法》等一系列有关气象灾害的法律、法规。《美国联邦灾害紧急救援法案》以法律形式定义了美国气象等灾害紧急救援的基本原则,救助范围和形式,政府各部门、部队、社会组织、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为防御气象灾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此外,美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紧急事件响应模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其最大的特点是协调一致、快速救援,促进全社会高度关注、共同参与。[4]


  

  起因于1979年3月,美国三里岛核电站发生泄漏事故后,美国政府针对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成立了由总统直接领导的专门管理灾难的机构——联邦应急管理署, 即“FEMA”。联邦政府将全国划分为10个应急管理分区和两个中心(紧急事态援助中心和训练中心),年资金预算拨款达30亿美元,配备了2500 多名全职员工和4500多名后备保障人员。如今,FEMA已经是美国红十字会的重要合作伙伴,红十字会分布在全美的700家分支机构在灾害发生后两小时内就能为FEMA提供援助,但是这种合作并非临时性的关系,它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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