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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联邦错误定罪诉讼

美国的联邦错误定罪诉讼


刘静坤;陈晖


【关键词】美国;联邦;定罪诉讼
【全文】
  

  由于一系列严重的司法错误,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目前正面临着合法性危机。随着DNA鉴定技术在改判无罪领域的应用,一系列被错误定罪的无辜者沉冤昭雪。这些无辜者因为政府的不当行为导致自己被错误定罪,而主张寻求进行公民权利诉讼。这些新型的公民权利诉讼将公民权利、侵权和刑法结合起来,结束了刑事程序救济长期以来存在的局限性。更为重要的是,该类诉讼可以直接推动当局采取具体的改革措施,从而预防司法错误再次发生。


  

  联邦错误定罪诉讼出现的背景


  

  在过去数十年间,DNA鉴定技术给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为许多被告人在被定罪之后通过DNA鉴定证明自己是无辜者,进而被改判无罪。这些被释放的无辜者已经开始通过提起联邦诉讼向先前的执法机构和检察机构寻求赔偿。第一波全国范围内的此类诉讼已经导致政府基于法院判决或者和解支付了巨额的赔偿款项。


  

  联邦错误定罪诉讼是其中一项新的举措——此类诉讼将刑事程序权利视为公民权利诉讼的组成部分。此类诉讼引发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即如何将旨在用于刑事审判的正当程序权利转移到公民权利诉讼之中,对于这些问题,法院和学界都尚未形成妥善的处理意见。


  

  联邦错误定罪诉讼源于法庭科学与宪法制度发展之间的融合。错误定罪诉讼的存在对许多人来说可能十分陌生。科学给刑事司法系统带来了巨大改变,然而人们尚未广泛关注的是,科学不仅暴露出被错误定罪的无辜者,而且揭露出了具体的制度原因,同时显示出此类非正义原本是很容易得到避免的,并且对于大量案件而言,错误定罪是由警方的不当行为所导致的。此种警方的不当行为是联邦公民权利诉讼的基础所在。


  

  近来的错误定罪诉讼浪潮之所以成为可能,主要是由于DNA鉴定技术,该技术能够比对遗留在犯罪现场的生物证据与被告人的基因,因此提供无罪的确定性证据,从而使得被改判无罪者得到赔偿。DNA鉴定技术在改判无罪领域的应用可以追溯至1989年,加利·多特森成为第一个被改判无罪的无辜者,他此前被错误定罪并在伊利诺斯州监狱中服刑达10年之久。自此以后,随着DNA技术的发展,因DNA技术而被改判无罪的人数和比率也在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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