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础性共识,谋划国家的长远发展必须依靠法治。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水平,依法行政是根本;加强经济建设,助推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前提;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规范社会管理的顶层设计和基层基础实践,法治是目标和手段;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法治是路径和保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法治是长效长治之道。
作为基础性共识,破解当前现实性难题也必须依靠法治。打破垄断,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秩序,推动民间资本规范运行,保障2012年中国经济“稳中求进”离不开法治;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打破利益固化下的思想固化僵局,推动改革深度试水,走出改革困境离不开法治;改善民生,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医疗改革、教育公平、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缩小贫富差距、调控房产市场、确保食品安全、切实保护环境、加强反腐倡廉,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同样离不开法治。
在2012年这样一个重要节点上召开的“两会”,既要着眼未来,绸缪长远的发展问题;又要立足现在,为迫切的现实难题寻找出路。法治精神必然是“两会”传递给人们的最坚定的信念,也必然是“两会”凝聚起来的最大的共识。
在一年前的全国“两会”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树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同时也为中国法治建设开启了新的时代。正确实施法律是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的重要任务。历年的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都会引发人们极大关注,这既表明审议两高报告是“两会”一项十分重要的议程,同时也说明人们对司法机关正确实施法律的高度关切。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司法机关如何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如何通过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如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然成为今年“两会”的焦点议题。
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修法更具有导向性的意义和独特的价值。我国刑事诉讼法从1979年正式实施以来,在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今年的“两会”上,刑事诉讼法将迎来第二次“大修”。修改刑事诉讼法既是全国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广泛征求意见和两次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正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草案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统筹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公正与效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因素,将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