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片面强调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这将对文化多样性构成严重的威胁,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一些发达国家将知识产品作为普通商品而给予保护,强调私权保护的绝对性,要求他国政府给予充分有效的保护,任由其本国文化产品占领他国的市场,从而导致他国国内文化的衰退,破坏了文化多样性。
成立于20世纪40年代的关贸总协定的管辖范围仅限于货物贸易,而20世纪90年代替代协定的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范围从货物贸易扩大到了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该组织之所以要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知识产权协定》,其原因在于,知识产权在20世纪80年代已成为发达国家的一种重要的战略资产,在国际竞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认为海外盗版和假冒活动严重影响了其经济发展,因此,将知识产权纳入关贸总协定中,可以要求发展中国家减少和消除贸易障碍,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进口的机会。{4}22这样一来,知识产权在贸易中的地位就类似于普通的商品和服务,加人世界贸易组织的国家只能减少和}肖除有关知识产权的贸易壁垒而不能增设。这种保护机制的好处是大大提高了发达国家知识产品的出口能力,一些经济强国的文化产品在“自由贸易”的旗帜下,伴随着资本在全球的扩张,涌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它们轻而易举地占领了其他国家的文化市场。据统计,美国好莱坞电影占领了全球85%的票房收入,美国电影在俄罗斯的票房收入从1999年的1000万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2亿1500万美元,加拿大的市场上播放的电影也以美国电影为主。所以,福克斯电影公司的总裁James Gianopulos激动地说:“美国的人口是3亿,而全球其它地方的总人口是60亿人。当你想到将会有多么大的国际市场的时候,这将是一个多么让人兴奋的对比。”{6}
当发达国家的文化产品大量拥入其他国家时,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所设定的规则,他国不得随意设置贸易壁垒,除非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这样一来,拥有强势文化的国家就可以任意地将自己的价值、观念、文化形式推广到他国,影响这些国家的文化理念,它所造成的后果是文化产品的标准化和单一化,致使一些国家的文化基因流失,最终导致弱势文化的衰落、泯灭。例如,在以美国为首的文化帝国主义的侵袭下,英文成了世界上独霸一方的语种。它在国际交往中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国际互联网上的信息80%是通过英文来传递的。据估计,世界上大约有6000种语言,而其中20%—50%已经失传。在幸存的语种中,到2100年,可能将有90%的语种消亡或趋于消亡。{7}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是表达和传播文化的工具,它的消亡意味着群体文化的消亡,意味着文化多样性的丧失,文化单一化将使人类的创造力衰竭,使人类的发展道路变得狭窄。对此,一些外国学者也感到担心:“美国文化产品大量地输入到经济相对落后的文化群体中去所造成的文化破坏有可能大于自由国际市场所带来的利益。”{6}所以,如果只单独地将知识产品视为普通商品而简单地适用国际贸易规则,必然会对弱势文化的存在构成威胁,最终破坏社会的文化多样性。
实际上,发达国家将知识产品当作普通商品给予保护的观念是错误的。知识产品与普通商品有着本质差别,它不仅具有财产属性,而且体现了创造者的思想,对此,德国思想家康德曾经谈到,“作品不是一种普通的商品,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个人,即作者的延伸,作品是人格的反映”。{8}除此以外,知识产品还与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民族进步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在贸易中绝不能视为一般的商品。对此,《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第8条特别强调:“面对目前为创作和革新开辟了广阔前景的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变化,应当特别注意创作意愿的多样性,公正地考虑作者和艺术家的权利,以及文化物品和文化服务的特殊性,因为它们体现的是特性、价值观和观念,不应被视为一般的商品或消费品。”因此,个别发达国家有关知识产品性质的观念不符合该宣言的精神,国际社会应当根据《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的精神来重新构建知识产权贸易机制,在贸易谈判时应当将知识产品与普通商品和服务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