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农保制度的宏观审视
吴俣丹
【关键词】新农保制度
【全文】
我国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国务院于2009年9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并明确新农保制度“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确定了新农保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该制度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然而在政策具体落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及保障水平。作者通过对沿海某城市(以下简称A市)以及其他地方的调研,分析新农保政策在试点地区的实施情况、困境以及对策建议。
新农保实施困境的成因分析
为探究新农保的实施情况,笔者对A市进行实地调研。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在所抽取的农村地区发放300份问卷,回收239份。从调研数据的统计中得出A市新农保的实施存在如下困境:参保率不高;对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低;农民对政府保障的预期过高;对养老金资金管理的信任程度低。
笔者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困境的成因作出如下分析:
一是参保意愿不高容易导致逆向选择。依据中央文件《指导意见》的精神,新农保属自愿性养老保险,旨在鼓励农民自愿参保。在自愿性保险中,参保人员往往更倾向于选取对自身有利而不是对政策制定者有利的方式,即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较高的补贴标准、较短的投保年限。
二是资金的保值增值困难。目前我国的利率并不高,而养老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及银行储蓄,再加上我国养老基金是以县为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基层政府的管理能力往往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导致养老基金在保值和增值上的困难重重。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成为了一直困扰养老保险的症结所在,保障水平无从保证,影响了农民的参保意愿。
三是养老资金监管方面的不足。新农保养老金的监管在具体落实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办理流程过于复杂。再者,加上制度的软约束,导致资金管理的不当和监督的缺位,地方政府或部门挤占、挪用和挥霍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对养老金的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这也是农民对资金监管缺乏信任的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