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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为何不大信仰法律

中国人为何不大信仰法律



——从中国人的社会生活考量

Why Does the Chinese Not Believe the Law Frequently



——Studies From Chinese''s Social Life

王永虎


【摘要】从中国人的生活考量,法律来自于生活规则,或法律以既有生活事实为前提。而法律信仰是世俗信仰之一种,它首先是一种感情,形成于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在生活中落实为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中国的现有法律不尽符合中国人的生活规则,又不大关涉中国人的生活事实,而且也不具备成为信仰的一些必备要件,因之导致了中国人不大信仰法律的结果。故应从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着手,完善现有法律以赢得人们的信仰。
【关键词】信仰;法律信仰;社会生活
【全文】
  

  关于法律信仰的论述基本上都是基于中国有法不依的现状,但大多数学者是从宏观的角度着眼,如从法制现代化、中国法治化等角度论述。{1}这样的理论阐释自有其必要性,但信仰包括法律信仰是一个个人问题,信不信、信什么,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不从中国人的实际生活开始考量,关于法律信仰的论述就落不到实处,由此而提出的制度构建、策略主张只能是隔靴搔痒,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本文以中国人的实际生活为视角,探寻中国人为何不大信仰法律的原因。也即以普通中国人的心智、知识、经历为基础,描摹普通中国人心中的“法律帝国”,探寻他们何以信仰,以及为什么不愿把纠纷诉诸于法律,进而提出建议。


  

  一、法律的形成——从生活规则到法律


  

  人类生活在社会环境中,因此规则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2}所以可以说,生活规则是法律产生之前的“法律”,而法律不过是生活规则的法律化。


  

  在法律之前的生活规则是纯粹的经验总结,而且这种经验总结是自然生成的,没有专司经验总结的人或机构,人们也不探求这些经验规则背后的缘由,即“百姓日用而不知”。[1]如作为西周婚姻制度重要原则之一的:“同姓不婚”,主要是长期的生活经验证明“男女同姓,其生不蕃”。[2]饶有趣味的是,普通法中“遵从先例原则”的确立,以及陪审团的出现,其原因之一就是“国王或他的代表缺乏当地知识。”“巡回法官在案件发生的当地选出一些男人根据他们的本地知识来决定哪一方或许在讲真话,这些男人就是陪审团”。[3]由之可见,对人的生活现状的适应,对生活规则的尊重,这既是为了获取有效的法律素材,也是法律被斯人奉行的圭臬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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