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澳门职务犯罪的特点与查办机制

澳门职务犯罪的特点与查办机制


尹铮


【关键词】澳门;职务犯罪;特点;查办机制
【全文】
  

  职务犯罪危害社会和谐,削弱政府诚信,极大地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与查办机制,对于更好地查处此类案件,促进司法改革有着重要意义。11月12日至17日,记者随检察日报采访团访问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在澳期间,记者分别走访了澳门检察院刑事诉讼办事处、检察院驻初级法院办事处、检察院驻中级及终审法院办事处,对澳门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查办机制进行了采访。


  

  澳门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与特点


  

  澳门特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王伟华介绍说,澳门并无独立的反贪污腐败法,澳门特区检察院在处理反贪污腐败案件时,实体法方面依据澳门刑法典,诉讼程序上则按照刑事诉讼法典的有关规定。在澳门,职务犯罪是指公务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利用其公职身份或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而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处罚的行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一样,职务犯罪是社会发展的毒瘤,也是澳门刑事法律与检察院重点打击的对象。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公务人员。根据澳门刑法典第336条的规定,公务员包括:公共行政工作人员或其他公法人中的工作人员;为其他公共权力服务的工作人员;从事、参与从事或协助从事公共行政职能或审判职能活动的人,而不论是否收取报酬,有无义务,时间长短。此外,政府高级官员及代表、立法会与行政会成员、司法官、公营企业、公共资本企业、公共资本占多数出资额的企业,以及公共事业的特许企业、公共财产的特许企业或以专营制度经营业务的公司等的行政管理机关、监察机关或其他性质机关的据位人,以及该等企业或公司的工作人员均等同于公务员。


  

  澳门刑法典规定了14种职务犯罪,常见的有受贿作不法行为、受贿作合规范之行为、公务上之侵占、公务上之侵占使用、滥用职权、违反保密等。其中公务上之侵占相当于内地的贪污。在澳门,对职务犯罪一般处徒刑及罚金,受贿作不法行为与公务上之侵占的最高法定刑均为八年。相比内地刑法而言,澳门刑法典对职务犯罪的规定更为详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