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之治方能凝聚国家力量
南都:你刚刚提到用法统来凝聚国民共识,实现国家力量的聚合,用法治来建设国家。那么法治和国家建设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呢?
高全喜:法治有两个表述,都处于我所说的大法治的概念之下,一个“刀治”———法制,一个“水治”———法治。“刀治”就是有一套管理统治的规则,有一定的规则。古往今来任何一个社会都有这样的法则。一群人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行事,哪怕规则是非常专断肆意残暴的,也比没有规则好。这是所谓刀治,那么这种治理权力很可能集中在统治者手中,是某种专制。现代文明突出的是“水治”,是指法律规则指向不是通过暴力,或者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有人民认同的,是通过契约、选举参政议政形成的,没有暴力支撑,人人自我认同,最终形成最高制度。所以水治就其核心而言就是法律的统治,就其内容而言无外乎两个:要体现人的尊严;还有一个是约束政治的权力。理想的水治现实中并不存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处于“刀治”走向“水治”过程之中,问题就在于宪法就要在历史的不同发展阶段,不断走向这一进程。那么为什么宪法没能发挥法治的核心作用呢?一般而言就是因为宪法没有得到实施。所谓的国家建设核心是什么,不是看这个国家有多么强大的财政力量,拥有多少高楼大厦,有多么强大武备力量。国家建设的核心就是为人民过自由的生活提供一套保障,这其中需要强大的军队、公共服务体系、社会道德约束等等。但是所有这些国家机制都是为了确保人民的自由生活,其本身并不是目的。我们可以看到两种国家建设,一种是苏联式的,硬实力很强,但是人民的认同度很低。一种是美国式的,对内法治民主,对外就很强,它的约束和管理程度很高,但是人民的认同度和归属感都很强。从根本而言,要想国家建设和人民认同相契合,这就要实施法治!
法治建设,法统的深入人心,这是最大的国家建设。中国现在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是人民对政府缺乏信任。政府屡屡失信于人民,宪法得不到实施,这种状况之下,导致宪法的失效,人民不相信宪法,会有一种人民的腐化堕落。也就是人民对国家缺乏认同感,只顾牟自己的私利。世界上很多强大的国家都是坍塌于一瞬间,人民自动放弃了对国家认同,这是非常可怕的。所以国家建设根本在于培育人民对于法统的认同,对于宪法的信心,主动地维护宪法,也就是宪法爱国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