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看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发展状况
——基于1996-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知识产权问题
姚颉靖;彭辉
【摘要】国家社科基金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级的科研基金项目,能够从宏观上反映各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1996-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立项项目的统计与归类,分别从立项数量、学科分布、研究主题、研究成果、项目机构、地域和负责人等方面加以定量分析,以呈现该领域研究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并简要分析该领域研究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国家社科基金;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统计分析
【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我国目前惟一的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所起的影响和作用实际上已经不需要作太多的论证。也正因如此,它往往被高等院校、社会科学院、党校、党政机关科研部门等主要社会科学研究组织视为衡量其自身科研实力和科研组织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学界研究已经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角度出发考察某一学科的发展状况(注:已有的相关研究可以参见:杨素萍,王兆鹏.1993-200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古代文学立项项目的统计分析[J].贵州社会科学,2011(2):40-47.赵良英,周佳贵.我国图书情报文献学研究的现状与趋势[J].情报科学,2007(10):1593-1596.杜芳娟,朱竑.中国民族文化研究态势与审思——基于国家社科基金资助角度[J].人文地理,2010(4):72-76.夏伟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年资助体育学项目统计与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7(7):86-90.常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学类立项项目分析[J].法商研究,2006(1):121-128.等等。),但遗憾的是,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却还未见此方面的探索,而与之相对的是,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知识产权研究成为全球知识研究领域中一个异常活跃的闪光点。
在对研究对象收集与分析之前首先要解决一个前置性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范围,即什么样的问题属于知识产权研究?边界何在?对于这样一个开放性问题的回答肯定是见仁见智的。我们认为,知识产权问题的界定标准应具有以下3个显着指征:一是技术发展之维。实践的需要呼唤理论的发展。知识产权范围随着人类认识领域的不断拓展而越来越丰富,网络域名、生物基因技术、电子数据库、多媒体技术等新成员纷纷加盟知识产权范围;二是国际协作之维。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发展中国家自身利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传统知识和生物多样化资源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现有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又是依据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来划定的。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从实际情况分析,我们应主张对传统的知识产权范围重新界定;三是学科发展之维。“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知识产权研究往往涉及多个学科领域与多元分析方法,难以通过单一学科或方法来实现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有效突破进而指导社会实践,必须借助跨学科的整体研究视角才能取得较大的学术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