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跟银行卡捆绑了,既可以用银行卡,又可以用货币,货币跟金融机构之间也开始谈判,开始互相之间的交易,甚至跟电信网络又开始结合了,你就放在我手机芯片里面算了,然后就交钱了,手机可以干这些,吃饭拍一下,足疗用手机拍一下,这个完全是有可能的,就看移动公司有没有这么大的本事把他们都说服,真的有一天消费者就带一个手机,护照、钱包、信用卡什么都不用带,就完全的可以消费了。这种超级垄断,可以把银行,将来可能,如果不管的话,移动公司就变成中国最大的非金融机构的部门货币的单位。
《刑法》有扰乱金融秩序罪,还有银行有关的银行卡管理办法,量管得着吗?管不着,这不是非法的,这很合法的,公开,大张旗鼓的发,这肯定管不着,但是以前可不是这样,我举一个例子,以前在中关村有一个公司,这个公司极其聪明,他就发现北京数千家中小餐厅还用现金收款,于是设立中小餐馆的收款机,做任何一个东西,必须再收款机上按一下,直接给我打一下就行,之后后台给你炒。但是这个机器比较贵,餐馆都是小买卖,给不起,他就发明一种打折卡,买了我的打折卡,这个客户到你的餐馆去吃,吃完了,钱就算还给我的,八五折的卡,在全市2000多家餐厅可以吃饭,都发了以后,这些人去吃,慢慢钱就回到公司了,但是当时被金融监管机构发现了,说你不是银行,不能发储值卡,你这样发市场就乱了,给叫停了。在当时这种情况不行,但今天完全放开了,都这样干,没有人再叫停了,今天的自由度比当年的自由度大得多了。
因此,网络上有高价回收购物卡的,单位发的福利不愿意用,就会打折卖了,那边就给你现金,比如五折就买了,八折再卖,这就变成了一种交易的手段了,具有有价证券的方式了。这种情况我们刚才说了。没有法规,只有契约,没有专门法规规范部门货币,我现在去吃饭,发现盘子越来越大,菜越来越少,饺子的馅越来越小,这些都不可能有事先监管,只能事后监管。政府对卡的余额,跟我们这种质量的问题都太多了。另外这些卡跟电子信息和网络联系在一起了,问题就更大了,病毒的问题,有网络安全的问题,防止黑客盲点漏洞,整个技术问题不复杂,但是这些技术漏洞就容易被一些部门所利用。消费者仅靠合同法的保护就太弱了,合作保护是事后违约才能做的,金融监管则是事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