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是走向法治化
贾宇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
【全文】
在社会管理创新的立法方面,如下几个具体问题应当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稳步推进政治改革,扩大民主有序参与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权力的源泉。中央提出,要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民主有序参与。依据选举法修正案规定,我国目前已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或者代表候选人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提高候选人的透明度。下一步应当注意加强对公民受侵犯的政治权利进行救济,如针对选区漏登选民问题,应完善选举委员会的职能、改善选民登记方式、完善选举案件的诉讼管辖制度等。
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法立法
现代国家的任务不再仅仅限于维持国家秩序,而且还要保障人民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和社会安定。所以社会法的立法完善目前已提上立法机关的重要工作议程。
社会法一般指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相对而言,我国的社会法立法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已颁布的相关社会法有:工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环境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制定了不少法律,但我国的社会法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制定系统完善的社会法律,以规范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