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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新趋势

  

  根据2006年中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国残疾人总数达到8296万人,其中0—17岁残疾儿童为504.3万,占全部残疾人口的6.08%。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减少残疾的发生,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但是残疾儿童在医疗康复训练与服务、生活救助、教育等方面仍面临诸多的问题和困难。新儿纲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和服务体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措施。明确提出要建立0—6岁残疾儿童特别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给予政府补贴。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要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专业化水平。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转介服务。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是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而出现的新的儿童群体。据统计,我国18周岁以下的流动儿童达2725万,留守儿童有5509万。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是我国儿童发展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新儿纲对保障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权益所采取的对策包括: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在加强儿童福利方面,一些经济迅速发展的地方早已先行一步。比如,“十一五”以来,上海市政府就坚持公共服务逐步向来沪人口覆盖。公共教育方面,五年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市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逐步提高。2010年秋,全市47万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全部在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民办小学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其中超过七成在公办学校就读,占义务阶段在上海农民工子女总数的97.3%。2010年,来沪儿童在园人数已占在园总数的31%,0—3岁来沪儿童家庭同等享受社区免费计生服务、科学育儿早教指导服务等。在公共卫生方面,已实现计划免疫接种、0—6岁儿童保健管理项目向来沪妇女儿童全覆盖,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已覆盖来沪农民工子女。


  

  又比如,拥有37.8万人口的陕西省神木县是一个煤炭大县,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目前居全国百强县第44位。神木县政府从2008年起实施“十大惠民工程”。从这一年起,该县将免费儿童义务教育的年限从9年延长到了12年。从2009年起实行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实现了不论老幼,城乡统筹,在实现公民健康权方面实现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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