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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社会治理海盗问题的法律对策

  

  加强国际间的执法合作,一要发挥联合国的主导和协调作用。联合国针对反海盗颁布了一系列决议,对各国依法打击海盗,遏制海盗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前述联合国安理会2011年4月11日在决议中强调,必须采取综合手段应对海盗活动及其根源问题,并就此列举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呼吁成员国就人质被劫持问题加强合作,协助索马里加强海岸警卫能力,在本国法律中将海盗行为定为犯罪并起诉和拘禁在索马里沿海抓获的海盗嫌疑人,以及调查和起诉那些资助、策划、组织海盗活动或从中获利的人。各国应该严格遵守国际法和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相互配合,在打击海盗过程中明确合作义务,主动将国内法与国际法相衔接,避免海盗钻法律空子,成为漏网之鱼,保证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有关惩治海盗的措施落到实处。此外,多国部队也应该加强合作与协调,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护航舰只的作用,减少海盗“罪前情景”的可能。二是要加强地区性合作。各国无论受海盗影响大小,都应该加入本区域相关公约,完善国内立法,做到有法可依;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建立反海盗监视系统,联合演习,加强区域国家调查、起诉海盗犯罪的能力建设。


  

  (三)强化治理海盗问题的国际性组织的作用


  

  一位美国专家说过,没有统一的组织,全世界所有的军舰都到索马里海域也消灭不了海盗。这深刻说明,强化治理海盗犯罪的国际性组织和区域性组织的重要性。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和国际海事局(International Maritime Bureau:IMB)是直接与打击海盗相关的国际海事机构。国际海事组织是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的一个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促进各国间的航运技术合作,鼓励各国提高船舶航行效率、防止和控制船舶对海洋污染方面采取统一标准,并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国际海事局是国际商会的一个下属部门,为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但在业务上得到国际海事组织的认可与支持,并与国际刑警组织和世界海关组织进行合作。这两个国际海事机构在防止海盗活动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建立海盗事件数据库,开发反海盗技术和制定有关国际立法。特别是国际海事局与海上保险公司和船东自愿捐助海盗监视中心,海盗监视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可疑船只的动向和海盗袭击的情报,通过国际海事卫星发布最新动态,提醒各国船只保持警惕。该中心从1992年起发布“海盗行为和海上武装抢劫”年度报告,并建立了完善的数据库,已成为世界各国警方追踪、拘捕海盗的重要信息来源。[5]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局和一些区域性多边合作机制在打击海盗活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国际上还没有惩治海盗犯罪的国际组织,应建立这样的专门性的国际组织,以便更有效的打击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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