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79号 │责任公司劳动争 │的要求,当日向劳动部门补缴 │ │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 │
│ │议案 │了养老保险费,原告请求被告 │ │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 │
│ │ │退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 │应不受申诉时效的限制, │
│ │ │ │ │单位应承担返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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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蒯某某诉上海某 │1993年1月至1995年7月期间, │被告为原告缴纳 │依法调解。 │
│(2008)崇民初字 │某实业总公司养 │原告在上海某某实业公司工 │1993年1月至1995 │ │
│ 第2410号 │老保险纠纷案 │作,该公司未为原告缴纳城镇 │年7月期间的城镇 │ │
│ │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人民 │ │
│ │ │ │币2797.1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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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闫红辉等人诉中 │王小粉、吉玉粉主张单位应补 │仲裁不予受理; │超过申诉时效。 │
│(2002)温民初字 │国工商银行温县 │交养老保险金。 │法院判决被告应 │依据《劳动法》第72条,单 │
│ 第276号 │支行劳动保险待 │ │为原告王补交 │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
│ │遇争议、追索垫交│ │1994年元月至 │金的义务不能免除。 │
│ │养老保险金纠纷 │ │2000年12月单位 │ │
│ │案 │ │应交的养老保险 │ │
│ │ │ │金及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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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陈水开诉深圳市 │单位漏缴了原告从1988年1月 │撤销被告深圳市社│原告因其所在企业漏交了 │
│(2003)深福法行 │社会保险管理局 │至1992年7月和1996年12月至 │会保险管理局原来│部分养老保险费向被告申 │
│ 初字第110号 │不同意其补交养 │1999年6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的具体行政行为,│请补交,被告理应接受,并 │
│ │老保险费案 │2002年9月26日,原告陈水开向 │对原告申请补交养│可比照相关规定收取补交 │
│ │ │被告申请补交上述期间漏交的 │老保险费作出具体│部分养老保险费的利息或 │
│ │ │养老保险费,被告不同意。 │行政行为。 │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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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案件字号 │案名 │主要案情 │判决(仲裁)结果│理由和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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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高荣华等诉哈尔滨│签订了待岗协议书,协议约定 │被告按国家规定 │依据《劳动法》第70条,被 │
│(2000)里民初字 │市北方洗涤用品经│在原告待岗期间昊龙公司为原 │的比例为二原告 │告应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为 │
│ 第524号 │销公司工资、养老│告发放70%工资及养老保险 │交纳社会养老保 │二原告交纳社会养老保险 │
│ │保险金纠纷案 │等,被告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险金。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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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沈甲与上海申源 │沈甲于1994年3月在上海申源 │仲裁不予受理; │超过仲裁时效。 │
│(2010)沪二中民 │服装有限公司社 │服装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1 │一审判决不予支 │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
│终字第1195号 │会保险纠纷案 │月离职。2009年12月19日,沈 │持。 │ │
│ │ │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 │二审驳回上诉,维│ │
│ │ │司补缴其工作期间的社会保 │持原判。 │ │
│ │ │险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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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丁国兴诉味岛(上│原告于2001年2月至2009年10 │仲裁裁决不予受 │超过仲裁时效。 │
│(2010)浦民初字 │海)工业有限公司│月在被告处工作,被告为原告 │理; │法院根据《劳动法》第72 │
│ 第233号 │社会保险纠纷案 │缴纳了2002年5月至2009年10 │法院判决被告补 │条、第78条,支持原告的诉 │
│ │ │月的城镇社会保险费,原告请 │缴2001年3月至 │讼请求,因缴纳社会保险 │
│ │ │求被告补缴2001年3月至2002 │2002年4月的城镇 │费系行政法上的强制义 │
│ │ │年4月的城镇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 │务,被告称原告的诉讼请 │
│ │ │ │ │求超过时效的抗辩意见, │
│ │ │ │ │法院不予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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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上诉人鹤壁市保 │2004年11月至2008年6月,贾 │仲裁裁决保安公司│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劳动 │
│(2009)鹤民终字 │安服务公司与被 │宏祥在保安公司工作。保安公 │补交养老保险费;│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 │
│ 第327号 │上诉人贾宏祥劳 │司未为贾宏祥缴纳社会保险 │一审判决保安公司│规定,贾宏祥因补交养老保 │
│ │动争议纠纷案 │费。2009年4月1日,贾宏祥请 │补交养老保险费;│险费等方面与保安公司产 │
│ │ │求保安公司补交养老保险费。 │二审驳回上诉,维│生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
│ │ │ │持原判。 │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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