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的教育公共政策:从“依法治教”到“教育法治化”
梁兴国
【摘要】中国的教育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已正式发布,但这份引领未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性公共政策,在教育法律问题上依旧沿用了过去“依法治教”的思路,这实际上是上世纪80、90年代“法制”建设时期的产物,对教育法律关系的认识并不成熟,在面向未来的教育政策中,应以“
教育法治化”代替之。而且,法治问题不仅事关教育管理问题,当前中国教育的方方面面都亟需法治化。法治化不仅提供了一种从整体上认识并思考教育现存问题的视角,同时也为改革和发展教育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路径。“
教育法治化”应提升为未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
【关键词】依法治教;
教育法治化;教育改革和发展
【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问题是当下我们这个社会面临的诸多棘手问题之一。[1]教育问题只是一个概括的表述,其中包括一大堆彼此相关或不相关的问题,如教育不公、经费投入不足、教育行政化、教育腐败、教育质量滑坡、教育收费高昂,等等。以教育不公为例,据有关调查,在1978年之前,教育机会的分配向着日趋大众化和平等化的方向发展,教育成为缩小社会差距和促进社会经济均等化的重要工具;而在1978年后,教育机会的分配转向更有利于出身优势家庭背景的人,教育成了促进社会分化的重要工具{1}。尤其1990年代以来,包括教育机会分配在内的一系列教育问题更显突出,在2006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五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中,公众对教育问题的关注度位列影响安全感的诸因素之首。近几年来,暴涨的房价令人们更加关注居住问题,但教育问题始终是社会的一个焦点,也是每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
中国的教育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了。社会关于教育问题的强烈关注、不安、不满并非无足轻重。小而言之,关系到民众对教育的失望,大而言之,则可能影响国家未来的竞争力、危及共同体的稳定及社会的和谐。国家显然也意识到了此问题的重要性,准备对教育问题做一番较有深度的改革,典型标志就是2010年5月正式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
教育法律问题也是这份“纲要”的内容之一。“纲要”中几处出现“法律”字眼,第20章则专门述及教育法律问题,标题就是“推进依法治教”,具体又从四个方面就如何推进依法治教做了规划。“纲要”文本据说是酝酿数年、历经十数次易稿才得以完成的,可见组织者和起草者的认真程度非同一般,但就文本内容而言,结合教育的重要意义、我国教育的积弊、过去改革的历史、社会的期待,以及国际教育的发展方向、教育所处的社会环境,笔者认为,在教育法律问题方面,“纲要”关于“依法治教”的思路很有再行探讨与思考的必要,这将是本文后面讨论的内容之一。
作为进入21世纪后的教育领域的第一个基础性公共政策,“纲要”要对未来10年的教育事业进行战略性、整体性安排,因而它的制定要目光长远,既要立足现在,也要放眼未来,甚至还要考虑过去。然而在教育法律问题上,“纲要”似乎欠缺这种战略性眼光。在当今世界,法治已成为国家生活—不仅仅是政治生活—的主流模式,我国也已选择了“法治”之路,在未来10年内,中国的法治建设必将发生巨大变化,但“纲要”关于教育法律问题的规划主要还是对过往“依法治教”经验的重申,缺乏对未来法治社会的前瞻和预见。一份中长期教育规划如对我们所处的法治环境及其未来发展考虑不足,那么它的指导性和战略性就会大打折扣,这也是这篇论文将要讨论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