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元在《陆柬<读律管见>辑考》一文中,考证了《管见》中所涉律注文献;考证了《管见》的写作时间及其遗存,推断出“《管见》作者陆柬所探讨的明律注释问题有较强的针对性,具有考究原委、辨析是非的鲜明特点”,该书着重探讨了法律术语解释的准确性及其法理内涵,注重法律解释的完整性,注意到如何处理人伦道德与法律乃至政治权力的关系问题,并对‘例’、‘会典’加以关注 。
张伯元在《<大明律集解附例>“集解”考》一文中,有侧重地考证并明确了与“集解”有关的三个问题:其一,《大明律集解附例》“纂注”(集解)出于陈遇文的《大明律解》;其二,明代以“集解”命名的本子有四种,用《大明律解》中所引“集解”与《大明律集解附例》“集解”相对照,证明“集解”的来源不一;其三,考察《大明律集解附例》“集解”中的引证材料,概括出“集解”具有的四个特点,即结构分析法的运用,集中明代前、中期的注律经验,采用集解的方法、熔各家律注之优长于一炉,注重法律解释的综合性、一致性 。
张伯元在《张楷<律条疏议>考》一文中,介绍了《律条疏议》的书名、版本、内容以及该书作者张楷的生平 。他考证天顺本《律条疏议》,“该版本有三十卷,卷一为名例律,以下各卷按六部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律目。各律目之下分别列出职制、田宅、婚姻等小目。……在《律条疏议》之卷首并无《御制大明律序》,无刑部尚书刘惟谦的《进大明律表》,也无‘五刑之图’、‘狱具之图’、‘丧服之图’、‘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图’等所谓的‘二刑图’和‘八礼图’,更无‘律条讲解’等”。他认为天顺本《律条疏议》有三个特点:《律条疏议》的全书结构简单齐整、合情合理;既简且明(体现出著者很注重法律解释的实际应用性);对传统律学经验的继承和创新(《律条疏议》继承了传统律学以“疏议”形式注释律文、设问答以辨其疑等传统注律方法,另外,它设立‘谨详律意’一栏,开创了一种新的注律方法)。
何勤华分别对《律解辩疑》、《律学集议渊海》两部著作进行了介绍。他在《明代律学的开山之作——何广撰<律解辩疑>简介》一文中,介绍了《律解辩疑》的版本情况、编纂目的、结构体系、所运用的方法以及史料价值 。他在《明代律学的珍稀之作——佚名著<律学集议渊海>简介》一文中,通过举例介绍了《律学集议渊海》的结构体系和内容,并推测该书的作者及其成书年代:“《律学集议渊海》的内容极为详尽,其对各家法律注释书予以广泛引用;……该书作者应当是一位对律学有很深研究、手中掌握各家律学著作的律学家;同时,从其对犯罪自首实务等方面知识的熟悉程度,也可推断作者曾从事过审案实践工作”;此外,“大体可推定《律学集议渊海》成书于万历二十二年与三十年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