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实名制之若干法律思考
刘磊
【关键词】快递实名制
【全文】
快递是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和空运等交通工具,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的快递业发展迅速,加之现在网络的便利,很多人足不出户即可实现物物配送,可以说快递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自己指不定就是快递的受用者。但是,自从2011年相继出现的快递包裹爆炸事件,给人们往日对快递的信赖实用感无疑添了层层的阴霾,利用快递实施相关的犯罪活动等事件逐渐引发了人们对快递业发展的关注,故快递实名制也随之成为了街头巷议的热点话题。据京华时报报道,“2012年2月24日,圆通快递公司首次宣布,对首次寄件、路边寄件的人,要验视包裹内物品,同时可能还得出具身份证,否则可不予邮寄”。从“法律人”的角度观之,我们会做何思考?
思考一:快递实名制会侵犯邮寄者的隐私权吗?有何救济措施?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2010年7月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其属于民事权益的的范畴,侵害公民隐私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快递公司要求实施邮寄实名制,其出发点当然无疑是为消费者考虑,将大大减少不必要的隐患。通常,邮寄者在邮寄包裹时,一般会应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要求,将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邮寄货品名称等信息,快递工作人员一般不会主动要求用户填写身份证信息及核对身份信息。有些消费者可能会担心,若将包括自己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在内的具体信息一应俱全地透漏给快递公司,自己无疑是“自报家门”,后果不堪设想,发生类似“人肉搜索”事件的“按图索骥”将会变得更为容易。仅仅因为自己偶尔地享受下日常生活中快递的便利,而使自己因身份信息被泄露带来一系列的困扰,从成本角度考量,至少是不理智的。因此,消费者的上述担心不无道理的,有关信息的不当泄露和使用可能会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