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札记之社会契约论
黄雅惠
【关键词】契约;主权;人民;政府;公意
【全文】
愿他们口中称赞神为高,手里有两刃的刀 。
为要报复列邦, 刑罚万民 。
要用链子捆他们的君王, 用铁镣锁他们的大臣 。
要在他们身上施行所记录的审判,他的圣民都有这荣耀。
--《旧约》
记得还是在高中的历史课上我第一次听到卢梭这个名字,知道他写了一本名叫《社会契约论》的书,对18世纪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 以及两国的宪法也在很大程度上直接继承和体现了卢梭的理论精神和政治思想。
作者在第一卷的开篇就点出他“写本文的目的是考察就人类的实际状况和法律的可能情形,在政治社会中能否有某种合法而确定的政权规则。”可见,作者是想结合各国的具体国情,探究一种适合各国国情的政治制度。
作者把这本书分为四卷,每卷又分为若干章。分别就契约、主权和人民、政府及公意四方面阐述他的政治观点。当然,在各卷也涉及到比如财产、生死权、法律、宗教等方面的内容。下面我就其中所感兴趣的观点谈些我的感受和理解。
在第一卷的第一章开头作者提出了一个以后被很多人引用的著名论断:“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句话明确地表明了作者认为人生而自由,任何人对其他人都没有天然的权威。然后,引发我们思考为什么在现实社会中人们却会受到很多的约束。当然这就谈到本书的主题了,作者认为在由人民产生君主之前,应当研究并说明人民这一集合体得以形成存在一个最初的约定。作者认为社会契约可以表述为下面的话:“我们每个人都把自身以及所有的力量一起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而且作为一个整体,我们把每个成员接纳为全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公共人格现在则被称作共和国或政治体”;“义务和自身的利益就同样的迫使缔结契约的双方彼此相互帮助,而且同样是这些人也应该努力在这种双层联系中,把所有与之相关系的利益都结合起来。”而且这个约定的达成是基于全体一致的同意。通俗的说,就是在人民的方面,要做到遵守国家的合理规则,比如遵纪守法,并且为了自身幸福而努力;作为统治阶级,一切行动都要考虑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如果国家的行为损害了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推翻现有的统治阶级并拥护新的统治阶级来管理国家。我觉得这种把统治者的权力看做是源于人民与其签订了契约的观点,从现在看来也是很先进的。对于作者所处的社会时代的变革来说,为资产阶级推翻封建王朝在理论上提供了合法依据。我在想,作者的这个理论可不可以用在东方的国家呢,我觉得这主要是和各个地域的传统习惯有关。在西方,很早以前就一直存在“契约文化”,很多事务都是以纸上的契约为准。作者把它大而化之,对整个国家都采用契约的办法加以约束。契约形式虽然少了感情因素,可能有人会觉得却少了些人情味儿,但是对于整个国家的社会活动来说,至少做到了有物可依,避免了以后出现很多不必要的纠纷。而东方人更倾向于用感情的方式处理事务,所以“契约”在东方国家很难被人真正理解,更别说在人们之间广泛的应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