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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警队思想政治工作初探

对加强警队思想政治工作初探



基于警队现状的思考

郑天玲


【关键词】警队;思想政治工作
【全文】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力量,是人民警察一个独立警种。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的实施和尊严,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特殊职能。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的重要保证。当前,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各项改革方兴未艾,各种矛盾也在不断涌现,如何更好的协调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即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给做好基层法院司法警务保障工作带来了困难。


  

  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摆在我们基层司法警察队伍的一门课题。思想政治工作是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灵魂,是新形势下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做好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要按照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为目标,结合法警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工作布局,理清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


  

  一、   当前司法警察能力作风存在的问题


  

  鉴于当前司法警察队伍的现状,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其一,干警们的服务保障意识尚未真正确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司法警察的职责有八大项。就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存在“被动”现象,认为我们的工作不重要。缺乏大局观,对自身的职能和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一切工作的开展总是围绕审判执行而展开的,自己是配角,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诸如刑事案件的押解、值庭,民商事案件中的保全措施,行政案件的参与执行,执行案件的协助配合执行,处置诉讼案件当中的突发事件等等,都是按照法官的指令,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安心本职工作。


  

  其二,司法警察是一支武装力量,其性质在干警们的思想中还没有真正掌握牢,雷厉风行的作风不够强,操作各项制度不够规范,仪表、行为与条例还有差距等等。并且思想认识还不够高,往往产生自身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认为法院工作以审理案件为主,法警工作指示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思想上存在着自卑心里,觉得比法官低人一等,不能安心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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