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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微软黑屏”迷局

  

  从主观方面来看,微软明知其发布的验证程序有可能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用户计算机并提取信息,并且在认定用户软件为盗版的情况下会使计算机“黑屏”,仍然采取这种行为,可见微软在主观上是具有故意的。客观方面,对于非自愿进行正版验证的国家机关、国防建设机关、科研机构,微软的行为构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并且没有后果严重的要求。如果有证据表明微软确实进入了我国关键领域的计算机网络,那么微软的行为则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于个人和其他组织计算机用户,非自愿接受验证并被“黑屏”,计算机系统受到“干扰”,微软确实有构成犯罪的可能。但是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后果严重”的要求,目前尚无数据显示微软在多大范围内造成用户计算机系统受到“干扰”。


  

  总体上来说,微软的行为的确存在构成犯罪的可能,但是相关构成要件的满足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而基于验证的“自愿”前提,这些证据要求是很难满足的。再者,构成这两个犯罪的主体不包括单位,微软公司显然不能成为犯罪主体,只能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总之,在本次事件中认定微软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三、微软“黑屏”究竟意欲何为


  

  微软公司在做出如此大规模的可能涉及侵权甚至犯罪的其所谓“反盗版”举动之前,必定进行了大量而充分的合法性论证和风险分析,而其却依然如此。那么微软的根本目的究竟是什么,是不是其所谓的“教育”盗版使用者, “使公众免受盗版之苦”?我认为微软的目的绝不在此,微软这种看似高尚的行为其实“包藏祸心”。我认为,“黑屏”事件是微软采取的一个商业策略,是为其Windows7的推出和推广走的一步险棋,其目的乃是为了维持其在操作系统领域的垄断地位和暴利。众所周知,微软花巨额费用开发的vista系统并没有取得其预期的市场效果,其原因绝不是连微软自己也承认的所谓vista系统本身的缺陷,而是很多盗版XP用户的存在使vista的推广阻力重重。这些盗版用户当然不会放弃廉价的盗版的XP而去购买vista,而是通过网络更新继续使用盗版XP。“番茄花园”站长洪磊已经身陷囹圄,而市场上的盗版XP是无法彻底清除的,想必照此下去,当Windows7推出的时候,也必将会像vista系统一样折戟沉沙,而微软公司是绝对不想看到这一幕的。


  

  在网络环境下,开源软件的市场越来越广阔,google 的例子已经证明免费软件是一条可行的途径。而微软却不愿意放弃其高价软件带来的巨额暴利,用“黑屏”“恶心”盗版用户,迫使其接受正版微软产品,保持自己的暴利收入就成了微软欲说还休的策划这次黑屏事件的真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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