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措施产生的过程,其焦点都集中在解密者或者技术措施规避者身上,对经解密或技术规避后产生的侵权作品的使用者,却未做出进一步的说明。就计算机软件而言,权利人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通常事前在软件上采取某种防止盗版的技术措施。事实上,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软件权利人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对新发行的软件,权利人完全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来防止盗版即使这种防止盗版的技术不是终极的。但对于市场上经解密或技术规避后产生的侵权作品,权利人又不能视而不见,这就需要事后在原来的技术措施上附加一种识别原技术措施的技术措施。微软实施WGA之前,其采取的技术措施本质上就是一种依靠序列号激活的技术措施。盗版软件制作者经解密或技术规避后已经删除了正版软件的序列号,从而使这种技术措施不再具有任何限制作用。WGA从技术角度上讲就是序列号的鉴别对比,如果对方使用的XP系统序列号不存在,那么其使用的软件就是盗版。微软目前就是通过这种事后附加的技术措施来尽量减少市场上的盗版软件。微软不是执法主体,即使盗版使用者的行为构成侵权,它也无权对侵权人直接做出任何惩罚。相反,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权利人完全可以通过事后附加的技术措施提示其使用的软件是盗版,甚至告知其行为是违法的,并可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
综上,笔者认为技术措施并不应该仅仅是一种保护著作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事前预防,而且应该是包括向特殊侵权人主张停止侵害请求权在内的事后追究,只是采取的技术措施要限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
2、WGA中的“黑屏”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WGA的目的是让用户知道自己使用的是不是正版软件,是一种善意的提醒,这是微软公司实施这该项计划的出发点。
在开始正版增值验证计划之前,微软以通知的形式很明确的告知了实施WGA的目的。告知用户可以选择不参加这一验证。如果自愿参加该验证计划,且正在使用盗版Windows视窗系统的计算机用户会遭遇黑屏背景的提示。黑屏背景只是提示,既不影响用户操作,也不传送用户信息。对未通过验证的正版用户,微软采取了凭有效证明免费更换正版软件的补救措施。
在用户是否参加正版验证、参加正版验证但未通过验证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可能采取的补救措施,微软公司都尽了最大限度的提醒义务,履行了一个善意提醒人应当履行的责任。所谓提醒就是要引起使用者足够的注意,又不能对用户造成不利影响。笔者认为“黑屏”行为达到了提醒的效果,分寸也掌握的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