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WGA在中国市场引起轩然大波之原因
自2004年起,微软正版增值验证计划已经在全球市场实施多年,该计划的推行期间并未引起网民太大抵触情绪,即使2008年4月在中国市场进行的Vista版本的正版验证也未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应。为何本次WGA却在中国市场上引起如此之轩然大波呢?究其原因,窃以为有三点:首先,盗版软件使用现象普遍,人数众多;其次,广大网民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第三、微软盗版软件使用者具有“微软情节”。
著作权法是传播技术的产物,传播技术的发展导致了著作权法的发展。数字技术作为一种革命性的传播手段,给著作权法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使得作品完全可以由传统形式转化为数字形式。同时,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产生,也给作品传统的传播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一方面,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出现,给作品的传播提供了新途径,使作品的传播更方便、快捷,传播范围更广;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发展导致作品的传播可能超越权利人所能控制的范围,从而对著作权人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数字技术与网络技术的结合使得计算机软件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传播,且传播的质量完全是媲美原件的,但其成本却是远低于原件的。基于此种原因,相对价格昂贵的正版作品,在消费者购买能力较低的中国,消费者更青睐于“物美价廉”的侵权复制品。另外,尽管明知是盗版软件而使用是一种侵权行为,但由于追查作品使用者的任务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困难异常,于是使用盗版软件渐渐成为一种时尚,并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一旦养成了这种习惯,其便没有兴趣再转用其他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了。一旦权利人遏制盗版的手段跟进,广大网民会突然发现自己使用的软件竟然都是盗版。然而基于维持这种不当利益某种特殊情感,自然就会对权利人遏制盗版的行为产生抵触情绪。因此,出现全国网民哗然、非议之声四起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
三、WGA中的“黑屏”的法律属性
(一)WGA中的“黑屏”属于技术措施
1、WGA中的“黑屏”的技术措施属性
(1)技术措施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