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目标设计过程不是技术的也不是法律的决定,在一个民主社会,设定环境标准的目标要尽可能准确地表达民意。在加拿大,为使这些民意被管理机构收集、评估和总结,立法机构向公众提供了系统的表达机会,即公众参与程序。这个程序也是标准制定过程中管理机构与公众之间联系最重要的一个方面。
(二)确定环境标准值
确定环境标准值通常是将一些科学数据汇编以决定环境的质量是否适合所设定的目标。这里的环境标准值与下面谈及的周边环境质量标准不同。简单地来说,环境标准值可以用来判断水的质量是否适合某种鱼类的生存,而周边环境质量标准是指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介质中的浓度或总量的可计量的值。比如,污染物X在24小时内向空气中排放的平均浓度不能超过每立方米Y微克;从污染源B处排放出来的污染物A每天最大的排放量不能超过Z公斤。[4]
不管环境标准的目标是保护饮用水或者哺乳动物的冬季栖息地,还是保护受威胁的区域或者对于生态环境系统的整体保护,确定环境标准值都是非常复杂的。它涉及到潜在污染物和污染物在运用过程中化学反应产生出的新的污染物的环境影响等数据的收集。如果没有这些数据,就必须进行实验产生这些数据。所以说确定环境标准值这项工作是令人生畏的科学工作。因为,首先,影响敏感目标的物质大量存在。比如,根据Loucks的调查,被界定为影响饮水质量的有毒物质超过400种,而影响鱼类生活的也超过60种;Janardan和Schaeffer指出在美国估计有60,000种有机化合物被各种工业生产和适用。[5]而且这些数据变化迅速,每年有许多新的化合物被合成。其次,单个的物质影响甚微,但大量集合在一起的物质对环境造成明显的伤害。因此,某些污染物存在一个影响的“门槛”,即污染物只有达到了一定量之后才会产生环境损害,但通常我们界定的环境标准值的数据只是单个污染物的影响。这样就忽略了很多应该被注意的污染物。第三,这种方法还必须考虑污染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对抗影响。[6]所以,加拿大环境标准制定机构采取了大量数学、物理、化学模型或现场勘察、监测等艰辛的工作来确保环境标准值的科学性。
(三)形成周边环境质量标准
如前述,周边环境质量标准指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介质中的浓度或总量的可计量的值。[7]设定周边环境质量标准的首要目的是使有益利用的保护最大化,其次是实现标准费用的最小化。标准设定机构的任务就是平衡这些相互冲突的目标。这就需要它掌握最多的物理的、生物的和社会科学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