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
王锡锌
【关键词】食品安全
【全文】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活,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热议的公共话题。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我总是很担心食品安全问题,这些担心来自於日常的感受。对於食品安全,我有以下一些思考,可能也是每个人都关注的。
第一,从源头上考虑,究竟哪些因素导致了食品不安全?
我想可能有三种因素:
1.技术的缺乏和无知引起的食品不安全,是一个纯技术的因素。比如,某种添加剂或某种物质,在当下的科学技术条件下认为是安全的,但随着科技的进步,有可能在将来发现这些原本被认为安全的添加剂或物质是有高度风险的。这样的情形实际上人们一直在经历著的,因为人类的知识总是有限的,是慢慢积累和发展起来的。这种由科技发展的局限性引起的食品安全风险,是人类所无法避免的。那麽对於这种技术性的风险,从行政法或公共行政上的风险控制角度而言,只能是不断地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去降低它的风险。
2.人类的行为间接造成的食品安全风险。比如,工业化对大气、水、土壤造成了污染。一些地方的土地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土地被污染了,种出来的东西也会被污染。水被污染後,水产品也会受到污染。这一类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因为生产者刻意添加有害物质,而是因为生产链条被污染了。人类对环境的破坏间接地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并且这种风险由消费者全体承担。
3.故意的人为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类似於刑法中的直接故意,手段和目的之间建立了非常紧密的联系,并且实施了行为。这种行为是不应该发生的,却又一直在发生。比如三聚氰胺,是人为添加到牛奶中的,明知对人类有害,为了不法的利益,还是做了。这一类的风险源和前两类显然是不一样的,这一类完全是人为直接引起的食品安全风险。
那麽,对於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的这些因素,要如何进行行政监管呢?我的观点是,所有的监管都不能百分之百地控制风险,而只能是尽可能地控制风险。食品安全也不是简单地由某些部门来监管的问题,至少对於前两类食品安全风险,不是仅靠食品监管部门能解决的。我们平常讲的监管,实际上是针对第三类食品安全问题,就是保证在食品生产消费的链条中没有人为故意形成的风险。食品安全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会存在,但是需要并且能够监管的是那些故意的、人为制造的风险,这是监管的主要目标,是公共行政要控制的风险。而技术类的监管,是要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的发展才能实现的。但是假设有人明知某种技术或物质的危害,而故意隐瞒信息,那就是法律监管的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