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法律规范本身的局限性造成法院救济不力;裁判方式不健全、不完善;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不透彻;群众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裁判标准不统一;少数当事人无理缠讼;少数地方推卸责任、稳控不力等,也是行政案件申诉上访多的原因。
对此,全国法院行政审判系统立足自身原因找问题,结合2011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掀起了理念教育和业务培训的热潮。
201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了行政申诉上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地方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以维护申诉人实体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纠纷的实质性解决,通过专项复查活动,建立和完善提高行政审判质效的长效机制,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申诉案件。2011年初,纳入第一批次专项治理的6689件案件,共办结6256件,其中,进入再审和申诉人接受协调和解方案的共计1382件,占全部已结案件的20.7%。还有大量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当事人已服判息诉。
但新形势的变化不容乐观、愈发严峻。2010年全国法院行政案件申诉率为9.76%,而2011年上半年为14.53%,上升49%,个别地区的申诉率超过90%。
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就在部分基层法院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包括受案范围、变通环节、简化程序、审理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各高院选择行政审判力量较强和行政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进行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进一步保障和方便了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取得了较好成效。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于2009、2010年出台了《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进一步畅通了上述案件的受理渠道。
201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抓好法院内部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能调整、积极利用审判外的各种资源化解纠纷、不断完善审理程序和裁判方式、调整行政审判评价体系、加大考评和监督力度等一系列现实急需采取的应对举措,特别强调要加大对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此类案件占全部行政申诉案件一半以上)的办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