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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秩序

  

  结语


  

  法治秩序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和严肃面对的学术话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无法环绕的议题。本文中对法治秩序的探讨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梳理,限于篇幅,法治秩序涉及的许多理论问题和牵涉的实践面向都无法在文中展开。无论如何,学界同仁应该对这一话题投入应有的关注和重视。今天我们所探讨的许多话题,其最终的价值指向都是法治秩序。以我们所勉力要实现的法治为例,其终极的表现形式即是法治秩序。秩序对于人类的延续和社会的发展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法治对于人性的张扬、权利的保障以及社会的繁荣具有根本的价值。可以预见,在法治秩序得以充分展现的时代,必将是一个民众幸福、社会安宁、国家昌盛、世界和谐的美好社会!


【作者简介】
杨春福,单位为南京大学。
【注释】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上),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99页。
前注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书,第200页。
罗伯托·曼戈贝拉·昂格尔著:《知识与政治》,支振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6页。
於兴中著:《法治与文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8页。
前注,於兴中书,第28页。
拉德布鲁赫著:《法学导论》,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97页。
罗斯科·庞德著:《法律与道德》,陈林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页。
B. B.拉扎列夫主编:《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王哲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08页。
前注B. B拉扎列夫书,第202页。
前注,於兴中书,第21页。
前注拉德布鲁赫书,第11页。
孙斯坦著:《设计民主:论宪法的作用》,金朝武、刘会春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大沼保昭著:《人权、国家与文明》,王志安译,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60页。
参见凯尔森著:《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2-154页。
周永坤著:《法理学—全球视野》,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8页。
参见杨春福:《法官应当是司法能动主义者—从李慧娟案件说起》,载《现代法学》2009年第6期。
参见杨春福:《显现的法律与隐在的法律—从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载《法律科学》2009年第2期。
卡尔·拉伦茨著:《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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