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的重构与完善
王英霞
【摘要】环境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刺激企业技术革新,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引导改变消费模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目前环境税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排污税缺失而排污收费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种弊端,资源税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不科学,消费税缺乏环保目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环境税制度的成功经验,应循序渐进,逐步改革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开征排污税;调整资源税的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和计税依据;以调节消费结构和倡导绿色消费为目标,改革现行消费税;“绿化”现有税制结构,从而建立起符合现代生态文明理念的环境税法律制度。
【关键词】环境税;法律制度;立法完善
【全文】
环境税制度是利用市场机制进行环境保护的制度设计之一,是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的经济杠杆。这一制度具有刺激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引导改变消费模式、解决环境治理资金等功能和作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有着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模式所不具备的优势。在近年召开的“两会”上,不断有代表提出开征环境税的提案;资源税改革方案、环境保护税征收办法也已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之中;历时十余年讨论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的“燃油税”改革方案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表明建立和完善环境税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本文对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的重构和完善做一探析。
一、环境税制度设计的价值目标
环境税,或称“生态税”、“绿色税”,是税收手段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运用。目前,国内学者对环境税概念的界定不尽一致,但对环境税的征税目的、征收对象和范围、征税依据等问题的认识上是大同小异的。所谓环境税,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环境政策目标,对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或向环境施加不利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征的一种税,是税收体系中与资源开发利用和污染防治有关的各种税收和税目的总称。环境税制度是通过税收手段来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目的的税收制度。
依据设立目的的不同,环境税通常被认为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一是为实现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特定目的而征收的税种,这类环境税以环境保护为其主要设定目标,一般被明确确认为“环境税”的税收,如排污税等;其二是一开始是以其他目的(比如调节消费、减少级差收益等)而设立的税种,但这类税种在实施过程中对环境保护有明显的影响,或者说在实现其征税目标的过程对环境保护产生较大的“副效”,以后经过修改逐渐演化为以环境保护为主要目标的税种,如能源税、燃料税等,很明显,这类税的征收并不全是为了环境保护目的。开征环境税的目标,从短期看,是为了通过税收杠杆刺激企业技术革新,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排污量,引导改变消费模式,解决环境治理资金;从长远看,是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代内、代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