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同在此向各位作出说明的其他监管机构一样,美联储在立法实践中的做法已超出了《多德—弗兰克法》关于正式征求意见的要求。美联储委员会的委员以及高级工作人员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同僚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共同关心的实施问题。多层次和跨监管部门的征求意见程序有助于增强银行监管规则体系的协调性,减少监管规则的重叠。此外,通过上述征求意见工作,美联储可以关注到不同监管机构正在制定的监管规则之间以及拟制定的监管规则与现行监管规则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美联储还尽可能地确保立法程序的公平和透明,使公众有机会充分地发表意见。在立法建议阶段,美联储会专门就拟采用的监管方法的成本和效益问题以及采用其他替代性监管方法的可行性公开征求意见。美联储坚信,公众参与立法程序有助于识别和解决那些与立法建议相关的问题。对于重大的立法建议,美联储征求意见的期限通常为六十日;对于特别复杂或者重大的立法建议,征求意见的期限会更长。
美联储工作人员已先后与社区和消费者团体等外部相关方及其代表举行了三百多场会议。为了增强立法程序的透明度,美联储在公共档案中增加了一项备忘录,对于讨论《多德——弗兰克法》实施立法问题的会议,如有非政府人员参加,该备忘录会记载与会人员和讨论的主题。上述备忘录与美联储委员会的立法成果和其他关于《多德—弗兰克法》的实施措施一并在美联储委员会网站上公布,每周会进行更新。
第三,在起草监管规则的过程中,美联储特别注意识别并按照法定要求尽可能地减轻小型金融机构的监管负担。根据《灵活管制法(1980年)》,美联储开展了一项评估工作,以合理考虑一项监管规则对小规模业务、小范围区域和小型金融机构的潜在影响。美联储特别关注如何减轻社区银行的监管负担。例如,美联储在下属十二家联邦储备银行分别设立了社区存款机构咨询委员会(community depository institution advisory councils),就如何减轻监管负担、提高监管效率等问题听取社区存款机构的意见,并在全国范围内收集与社区存款机构相关的经济信息。上述十二个咨询委员会各选派一名代表组成全国社区存款机构咨询委员会,后者每半年与美联储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以汇集各下属咨询委员会的意见。
美联储委员会还在其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设立了一个下属委员会,负责在社区存款机构的立场上审议相关监管事项,以设法减轻相关监管政策给社区存款机构带来的监管负担,但又不影响上述监管政策在确保各类存款机构安全和稳健经营方面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