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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诽谤孔子”案件

又见“诽谤孔子”案件


范忠信


【摘要】1929年的“诽谤孔子”指控,是向当时的国民政府教育部提出的。按照当时的刑法,孔氏后人完全可以向司法机关正式起诉,并打赢那场官司。可惜他们没有借助法律武器,只想用政治手段解决问题。今天,孔健先生提出的“诽谤孔子”指控,同样没有付诸司法,只是诉诸网络舆论。因为我国现行《刑法》没有侮辱或诽谤“已死之人”的规定,更没有关于死者的“直系血亲”有告诉权的规定。此外,他们也不可能在民法上找到“诉诸法律手段”的依据。本案争论双方到底所争何事,以及为何有这样的争论。我们已经不能从谁进步谁落后、谁革命谁保守、谁合法谁非法这样的角度来讨论了。民族精神信仰或寄托问题,可能不仅仅是“反封建”、“反传统”就能解决的。本文实质上是在借“诽谤孔子”的话题反省宗教情感、神圣信仰与我国现行法律的关系。
【关键词】孔子;诽谤孔子;子见南子;孔氏后裔
【全文】
  

  近代中国史以来,关于圣人孔子,发生了两起“诽谤案 ”。


  

  两起案件,时隔80年,惊人地相似。这不能不令我们惊讶、感叹 !


  

  孔子,又是孔子,因为翻天覆地的世变,在“圣人”或“罪魁”之间,注定 要 成 为“最有争议的历史人物”。关于他,人们到底所争何事?


  

  一


  

  最近,胡玫女士导演的影片《孔子》在 全 国 火 爆上映。剧中以45秒的时间,再现了孔子往见卫灵公夫人南子的的故事。早在正式公映之前,孔氏后人代表孔健(祥林)先生就发表了声讨檄文:《“子见南子”感情戏是对孔子大不敬——致胡玫和<孔子>剧组的正式声明》。[1]


  

  “《孔子》剧组:


  

  近日贵方向社 会 公 布 的影片《孔子》预告片中,有明显不符合史实和有损于圣人孔子形像的情节。孔子是中华民族的圣人,儒家学说的创始人,是我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作为孔家后人,作为中国人,有义务维护圣人孔子的形像。为此,我谨代表孔家后人,向贵方提出如下正式声明:


  

  一、孔子作为中华民族的圣人地位,是历史公认的。他的事迹和形像,是千百年来历史记载和流传下来的,不容篡改和歪曲。贵方拍摄《孔子》电影,应当尊重历史,尊重史实,维护孔子圣人的形像,不应只顾及商业利益而做出有损于孔子”万世师表“形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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