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犯罪的形成机制
——以深圳T村为例
刘战国
【摘要】城中村的犯罪基本上是以侵财为目的的经济型犯罪,尤其是入室盗窃,犯罪者主要为外来务工者。城中村的社区结构特征使得整个社区具有较低的集体效能,出现了社会解组。生活中的“紧张”使得外来务工者具备了犯罪动机,老乡网络和城中村越轨网络为犯罪者提供了两种训练渠道,城中村租住者本身的日常活动为犯罪的发生提供了适当的犯罪目标。
【关键词】城中村;犯罪;社会解组;集体效能;差异化交往
【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城中村犯罪的高发性
城市化的过程总是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以及对城市住房的需求[1]。绝大多数农村移民很难承受城市市场的住房,就产生大量的贫民居住区。城中村是中国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类似现象。作为快速城市化的代表,深圳的城市化的过程也伴随着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和城中村出租屋的出现。2008年年末深圳有户籍人口为228.07万人,非户籍人口648.76万人,实际管理服务人口1269.71万人,其中有流动性较强的392.88万流动人口[2]。深圳市有城中村437个,城中村共有建筑138, 036栋,其中居民住宅有113, 351栋[3]。2005年深圳出租屋的统计数据表明有600多万人租住在出租屋[4]。
流动人口聚集在城中村中,产生了诸多犯罪问题,城中村也因此被很多人视为藏污纳垢之所和案件高发之地[5]。据报道,在广州,60%的违法犯罪分子藏匿在城中村[6];在太原,80%的流动人口犯罪成员生活在城乡结合部[7];在昆明,2004年城中村的刑事发案率占全市80%[8];根据苏州沧浪公安分局的统计,在近几年处理的违法犯罪人员中,90%的生活在城中村[9]。在广州和深圳,与城中村有关的犯罪活动占到整个城市犯罪的60-90%[10]。 2003年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抓获的6345名犯罪嫌疑人中,暂住人口占98.7 % [11] 。 2004年7月深圳城管部门在出租屋改革会议上公布的资料:深圳市非户籍人口犯罪率为98%,直接发生在出租屋的刑事案件达到44%,如果加上租住在出租屋而在外面实施犯罪的超过80%以上[12]。
为什么如此多的犯罪发生在城中村社区中?哪些因素使得城中村这种社区成为犯罪高发区?本文以深圳市一个城中村为例,分析城中村犯罪状况的形成机制。
二、城中村犯罪的基本特征—以T村为例
T村位于深圳市NS区TY街道办西南部,村民200多人,外来人口2万人左右,是深圳城市化过程中一个典型的城中村。根据T村治安管理办公室的治安记录,笔者整理出2007-2008两年内发生的328个有效犯罪记录,下面的分析基于这一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