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高端法律人才之我见
季卫东
【关键词】培养;高端法律人
【全文】
记得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委员会的中国委员张月姣女士有一次在清华的座谈会上,忧心忡忡地讲到“中国太缺乏具有国际眼光和深厚学养的法律人才”。她深深感到在WTO工作的过程中,与中国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种案件很少是由中国律师担任代理人的,不得不高薪聘请外国律师。在国际司法机构以及各种国际公共事务的管理机构中,我们更缺乏人才。所以,如何尽快培养一批涉外型高端法律人才显然是当前中国法学教育所面临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处理各种各样涉外纠纷的日常性实务需求也越来越强烈。2007年我曾经进行了一个关于律师业的调查,在围绕相关统计数据进行讨论的座谈会上,北京和上海的一些学者和律师都指出,虽然地方律师竞争激烈,律师人数好像有点过剩,但在涉外经济领域中,在前沿学科领域中,我们特别缺乏人才。从这个角度来看,如何培养一批能够在国际制度竞争中,在法律技术搏斗中,为我们的企业、国家、公民争取合法权利的律师和法官是非常重要的。这样的人才应该知识渊博,品格高尚,富于洞察力和判断力,同时具有高超的法律技艺。但目前中国的法学教育,无论资质熏陶还是技能训练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尤其是动手能力的薄弱更加显而易见。不得不承认,现行法学教育的纲领和宗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都远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知识体系陈旧,热心人才培养的好教师的价值得不到充分的肯定和尊重,研究的自主性和真理性也得不到必要的保障。
正是鉴于上述问题,我回国后想在法学教育改革方面进行一些尝试。我曾经在不同的场合介绍过“三三制”法学教育模式。所谓“三三制”法学教育模式,具体做法是法学专业本科生从第三学年结束后开始分流,依据学生前三学年的成绩积点排名的顺位以及学生的自愿报名情况,通过免试推荐和综合素质测试,择优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生源,从本科四年级开始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以本硕贯通培养的方式让学生接受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以包括本科阶段合计6年的连续时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因此,我们的法科特班的基本定位是主要面向司法和涉外法务方向的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特别强调以下三方面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法律分析和判断能力的培养;作为法律高端职业从事者的实务技能的训练;作为法律秩序担纲者的职业自觉性和精神的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