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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析德国榜样与日本明治宪政改革

  

  六、未成熟政治民族———日德相似宪政体制下的相似结果


  

  也正是由于宪政体制的相似性,日本的现代化进程始终可以找到德国式发展的影子,也出现了相似的结果。


  

  如按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等学者三种政体(君主专制、贵族政治、民主共和)的划分,依据近代德国宪法和明治宪法建立起来的政体可以说是一种混合型宪政政体,这种政体有一定的民主成分,又保持了君主和贵族集权。在经济发展方面增加了民主决策成分的同时,有利于在短时间调动全国的人力物力,实现资源的重点配置,从而推动经济迅速发展,从而摆脱落后局面,实现赶超。19世纪后期日本和德国的经济发展都证明了这一点。日本方面,1874年到1890年工业年均增长率为12.1%,而英国为1.7%、美国为5.2%、法国为2.1%、德国为3.5%。1885-1914年30年间,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1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1.7倍,[46]从而跻身列强之列。德国方面,1874年到1890年间工业年均增长超过英国、法国。1891-1900年间,德国工业年均增长率为4.8%,超过英国1.6%、法国2.6%和美国3.5%。到1900-1910年间,德国在世界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仅次于美国,超越英国居第2位。[47]


  

  然而,在上述混合型宪政体制之下,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论述的那样,日德两国在经济发展取得成功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却由于主动保留了封建君主和贵族专制成分,而较之英、法、美等国大为滞后。在经济发达,社会高度分殊化的同时,未能及时创新出一种适应这种经济基础变革的、更为民主的成熟的政体,使两国都成为未成熟的政治民族。首先是德国,在统一之前,普鲁士王国就选择了军国主义道路,到俾斯麦当政后更推行铁血政策。统一后,在德皇的主导下,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扩张争霸计划。尽管在一战结束后,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于1919年建立魏玛共和国,但广大下层民众还是被排斥在政权之外,使魏玛共和国成为政治未成熟的代表。从而为20世纪30年代希特勒法西斯集团上台并发动法西斯战争,以及二战后长期的国家分裂和右翼势力至今仍有影响留下了祸根。[48]其次在日本,明治宪法规定陆海军的统帅、编制、兵力的决定权属于天皇,与议会和内阁毫无关系,也就是所谓统帅权独立,因此军部的权力极大。属于军部势力的还有作为天皇顾问机关的元帅府和军事参议院。军事参议院由元帅、陆海军大臣、参谋总长和军令部总长等组成,可将军部意见上奏天皇。掌握军部实权的藩阀势力控制军事大权,左右内阁,影响政府对内对外政策,从而为军国主义的发展铺平了道路。[49]日本也像德国一样,大力发展军事工业,制定实施系统的扩张计划,不断扩充军备,侵略邻邦。20世纪20年代末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也走上了法西斯道路,并最终发动太平洋战争。而今天其右翼势力的影响比德国还强。


  

  总之,德国榜样之所以能给日本明治宪政改革造成深远影响,首先是基于两国国情相似,其次与明治政府主动的选择性考察、学习不无关系。而两国都因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成为未成熟的政治民族。军国主义及法西斯主义的扩张性、侵略性、嗜血性使日德两国都走上了对外侵略扩张的道路,给周边邻国乃至世界人民造成深重灾难,值得后人借鉴。而一些学者提出的日本近代宪政改革成功,进而由之推导出日本近代化成功的观点也值得商榷。


【作者简介】
杜小军,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注释】[日]本多辰次郎:《维新史》,早稻田大学出版部1915年版,第709页。
[日]胜田孙弥:《大久保利通传》,同文馆1911年版,第8~9页。
[日]大桥乙雨:《藤侯实历》,博文馆1899年,第139页。
[日]大石真:《日本宪法史》,有斐阁1995年版,第16页。
杨栋梁、江瑞平等:《近代以来日本经济体制变革研究》,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日]尾佐竹猛:《日本宪政史大纲(上)》,宗高书房1978年版,第351页。
[日]芳贺彻:《明治维新和日本人》,讲谈社学术文库1980年版,第226页。
同注5引书,第7页。
[日]笠原一男、安田元久:《史料日本史》(下),山川出版社1979年版,第214页。
伊文成、马家骏:《明治维新史》,辽宁教育出版社,第394~395页。
同注4引书,第27页。
[德]伯伦知理:《国法泛论》(首卷,6~9卷),加藤弘之译,文部省1874年版,目录。
[日]佐藤幸治等编:《日本宪法史》,东京大学出版社1976年版,第97页。
[日]加藤弘之:《人权新说》,山城屋佐兵卫1883年版,第1~75页。
同注14引书,第76~112页。
同注14引书,第113~134页。
[日]真田芳宪:《日本的法律继受与法律文化变迁》,华夏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版,第108页。
张健、王金林主编:《日本两次跨世纪的变革》,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165页,转引渡边几治郎监修:《日本宪政基础史料》,第333页。
[日]稻田正次:《明治宪法成立史》(上),有斐阁1960年版,第481~483页。
同注4引书,第30~31页。
同注4引书,第45页。
同注4引书,第56~57页。
同注4引书,第60~61页。
同注4引书,第62~63页。
华夏:“日本法制的近代化与日本法的西洋化”,载《比较法研究》1990年第3期。
同注3引书,第148~152页。
同注4引书,第76页。
同注4引书,第77页。
同注6引书,第687~688页。
同注18引书,第164页。
[日]升味准之辅:《日本政治史》,董果良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版,第212页。
同注10引书,616页。
同注4引书,第80页。
同注4引书,第87页。
同注4引书,第88页。
同注4引书,第117~118页。
同注10引书,第616~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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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良、吴于廑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下册),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38~39页。
同注38引书,第226~227页。
[日]东京帝国法律会编:《改正帝国法律全书》,井上一书堂1907年版,第36~37页。
同注42引书,第39页。
[日]历史学研究会《岩波讲座?日本历史(15)》,东京大学出版会1985版,第323页。
同注42引书,第39页。
[日]中村隆英:《日本经济:增长与结构》,东京大学出版会1978年版,第17页。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史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38页。
参见甘阳:“走向“政治民族””,载《读书》2003年第4期。
同注10引书,第617~6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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