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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析德国榜样与日本明治宪政改革

  

  四、伊藤宪法考察团与普鲁士宪法精神被作为制宪指导思想


  

  在明治政府确立以普鲁士宪法为蓝本制定钦定宪法的构想后,元老院议长寺岛宗则等人于1881年冬建议派员赴欧洲进行实地宪政考察。故此,明治政府决定派伊藤博文率团前往欧洲各国考察宪政。翌年2月,明治政府选派太政官大书记官山崎直胤、参事院候补议官伊东巳代治、大藏省大书记官河岛醇、大藏省少书记官平田东助等为随员,他们都通晓德国学。随后又派参事院候补议官西园寺公望、岩仓具定、广桥贤光三人随行调查皇室和贵族制度。3月3日,明治天皇给伊藤博文下达诏敕,明确考察团的任务是“到欧洲立宪各国接触其政府与博学之士,观察其组织及实情”。敕书开头的训条进一步明确主要考察任务是“探寻欧洲各国立宪君主宪法渊源,考察其沿革,观察其现行实况,研究其利害得失”。关于具体考察项目,敕书所列共31项,有关宪政的项目主要有皇室诸特权,内阁组织及立法、行政、司法和外交相关职权,上院及下院的权限与其办事程序,司法官进退黜陟之事,地方制度等。[26]敕书还指出主要接触对象,政府方面是德国,博学之士方面为德国柏林大学教授鲁道夫·冯·格涅斯特(RudlofvonGneist,1816-1895,也译格奈斯特)和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教授洛林茨·冯·施泰因(LorenzvonStein,1815-1890),考察团随员中的河岛醇和平田东助曾师从施泰因和格涅斯特。[27]


  

  伊藤考察团于3月14日从横滨出发,两个月后到达柏林。带队的伊藤博文原本就主张帝国宪法制定要以普鲁士和奥地利宪法为样板。故此,伊藤博文及其考察团在欧洲考察的13个月,有8个月是在德、奥度过的。其中在柏林5个月(5月至7月底,11月至翌年2月),在维也纳3个月(8月至11月)。[28]在柏林,伊藤一行跟随格涅斯特学习了德国国家学。格涅斯特力主限制议会权限,扩大皇室及政府权力,强调“英国为共和政体,权在议院,不适于日本……德国情况与日本近似,其虽设议院,但贤明之皇在上,议院之权薄弱。日本开设议院,亦不可以议院多数决定事项……帝王要掌握兵权、财权,不可旁落;要减少议会的立法权,而有帝王布令之权……把议会降低为单纯的咨询机构”。格涅斯特宣称“贤愚、贫富、贵贱、统治与被统治乃自然之势,是永久不变的社会秩序”。[29]此外,由于格涅斯特年老力衰,由他的弟子毛瑟(AlbertMosse,1846-1925)为伊藤等人讲授了普鲁士宪法和行政法。[30]


  

  伊藤考察团在柏林可谓收获颇丰,但对伊藤来说,收获最大的还是在维也纳跟随施泰因的学习考察。施泰因为伊藤等人更详细地讲解了各国宪法和立宪政体的异同。伊藤博文等被普鲁士宪法的内容所吸引,希望也能在日本实施。伊藤博文本人更为施泰因所倾倒,曾向井上馨和山田显义表示想聘请其到日本。


  

  1882年8月,作为考察第一份成果,伊藤从维也纳写报告给岩仓具视,内称:“师从格涅斯特、施泰因两位先生学习国家组织基本知识后,深信巩固皇室基础和大权不坠至为重要。我国现状是国人只读英、美、法过激论者著作,奉之为金科玉律,以至颠覆国家,现在已有挽回此种局面的理论和手段……使报国赤心更有效之法,是使私心没有存在余地。两位先生主要观点认为邦国组织无非君主立宪和共和两种……如果是君主立宪政体,则君位君权非居于立法权之上不可。”[31]这表明伊藤领悟到德国富国强兵不是依据对自由民权的容忍,而是推行了君权专制。故此,根据德国型宪法、公法制定法律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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