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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析德国榜样与日本明治宪政改革

  

  提交三份意见书后不到一个月,井上毅又提交《钦定宪法考》一文。该文对西方各国的宪法颁布形式作了逐一考证,指出欧洲中世纪的所谓代议士议定的宪法,如英国的《大宪章》很难说是经过了民议。而近世的一些国约宪法,如1791年法国宪法,即使其制定经过了民议,但受到宪法制约的政府依然可解散议会实行专权,并不一定代表民主。与之对照,钦定宪法也并非如民权派所言必定不经民议,譬如德国宪法就是由天子和代议士一起商榷后制定的,说它不经民议不符合实情。当然,结论还是认为日本应仿照德国走“渐进主义”路线。[19]


  

  随后,井上毅又提交《宪法纲领》(也称《大纲领》)。就是在井上毅的《宪法纲领》的指引下,以伊藤博文为首的保守派清除了政府内的亲英派,为建立德式宪政体制扫清了障碍。


  

  而在后来明治政府确定按照德意志模式制宪后,井上毅又参与了明治宪法的起草工作,在参考两位德国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甲案试草》、《乙案试草》以及后来作为《日本帝国宪法草案》蓝本的《夏岛修正案》。由此可见,井上毅的见解和主张对明治政府采取德式宪政以及最后宪法内容的确定影响甚大。


  

  而井上毅德式渐进主义宪政的主张能被政府采纳是与伊藤博文对他的赏识和支持密切关联的。当然,伊藤博文对井上毅的支持也与其自身对德式宪政的青睐有关。早在1872年同大久保一同考察欧洲宪政时,伊藤博文已认定德式宪政是日本唯一合理的道路。在明治政府确定采取德式宪政之后,伊藤博文又于1882年3月奉命带宪法考察团赴欧考察,打开了日本与德国法制交流的大门。其后,大批日本留学生前往德国,德国宪政思想书籍流入日本,日本开始系统引入德国宪政思想。


  

  伊藤自身就特别重视赴德留学生的派遣,嘱咐井上毅留意选拔优秀学生前往德国深造宪政法学。井上毅将此任务交付好友东京大学校长加藤弘之,由于时值穗积陈重升任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部长,其正在该校读研究生的胞弟穗积八束被选中。1884年,穗积八束前往德国。到德国后,穗积八束师从德国法学大师拉邦德(P.Laband,1831-1918,著有《德意志帝国宪法论》三卷)。1889年2月,穗积八束作为拉邦德的信徒归国,3月任东京帝国大学宪法学教授,不久发表《新宪法的法理及宪法解释心得》一文,从中可看出其早期宪政理论的特色。穗积八束对宪法的解读有别于伊藤博文、井上毅等政府官员,但由于官派身份,他又不得不向保守的绝对主义国家论靠拢。


  

  总之,从加藤弘之到井上毅、伊藤博文,再到穗积八束,德式宪政思想的引进不断深入,其在日本的传播范围也不断扩大。


  

  三、宪政调查与德式渐进主义优势的确立


  

  关于制宪问题,早在明治初期就有过相关设想和调查。明治初期行政体制为太政官制,在正院外,设左右两院,其中左院的立宪政体构想值得关注。该院议员宫岛诚一郎曾发表《立国宪议》,提出制定作为“真正的君民同治法”的“国宪”。其设立真正的民选议院的建议,得到副议长伊地知正治、参议板垣退助赞同。左院也曾下达关于调查代议政体的命令。此外,新定的左院职制、左院事务章程明文规定编纂国宪民法是左院事务。但由于左院权限小,且时任事务总裁的后藤象二郎将左院编纂国宪民法的职能解释为“以法国国宪为准则,包括刑法、治罪法、税法、商法及诉讼法五法”,将宪法排除在外,从而使宪法起草工作没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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