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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析德国榜样与日本明治宪政改革

也析德国榜样与日本明治宪政改革


杜小军


【关键词】德国榜样;日本明治宪政
【全文】
  

  宪政改革是明治维新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决定了现代化进程中日本的政体及其政治走向。由于国情相似,日本的宪政改革将德国作为榜样,致使日本的政治现代化之路始终有德国的影子,并产生了相似的影响。本文即对这一现象作一考察。


  

  一、岩仓使节团与德国榜样的确定


  

  通过戊辰战争推翻德川幕府后,明治政权于1868年建立并开始维新变革。同年3月14日,明治政府公布《五条誓文》(原名为《议事体制大意》),其内容包括: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盛行经纶;官武一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使人心不倦;破除从来之陋习,一秉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以大振皇基。[1]这成为新政权的施政纲领,也是维新变革的指导方针。


  

  为更好的制定和实施维新政策措施,伊藤博文、大隈重信、大久保利通和木户孝允等重臣主张赴欧美考察,并很快在政府要员中达成共识。故此,明治政府决定派遣欧美使节团。


  

  1871年9月15日,太政大臣三条实美将奉敕拟定的《派遣特命全权大臣事由书》下达给岩仓具视。其中规定使节团出访任务为:借政体更新,向各国政府行和亲聘问之礼;向各国政府报告日本政府修改条约的目的和期望,并与之商谈;考察欧美诸州最盛之国体、法律、规则等实务,探究其普遍适用之良法及施设于日本国民的方略。而具体考察任务是:考察各国政治、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际运作情况;考察各国财政、会计、产业法规和管理方法及现状;考察各国教育制度、法规及现状。[2]由于欧美诸国多为立宪政体,政治考察实际上主要就是考察各国宪法及其相关立法行政事务。[3]


  

  同年11月,岩仓具视为特命全权大使,参议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山口尚芳为副使的使节团从横滨出发,[4]首先前往美国,1872年8月转赴欧洲。在改约谈判碰壁后,使节团集中精力进行考察,直到1873年9月回国。使节团先后访问了美、英、法、德、俄等国家,拜见了各国首脑,考察了各国政府机关、议会、法院、港口要塞、兵营、农牧场、学校、报社和各种社会福利设施。


  

  使节团对欧美各国宪法及议会制度作了详细调查研究,他们看到英美等国实行一定程度的民主与自由,对发挥人的聪明才智,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很大作用,却又认为其政治体制存在弊端,不符合日本国情。[5]反之,他们对德国政治制度及俾斯麦的铁血政策极为赞赏。大久保利通主张日本不能简单模仿君民共和制,而应按日本皇统一系的典例和人民开化程度斟酌其利弊,制定宪法典章。[6]重点研究欧美各国宪法的木户孝允认为普鲁士的情况与日本极其相似,其统治经验与专制主义制度尤为值得日本模仿,断言“尤当取者,当以普鲁士为最”,[7]决心效仿普鲁士,在日本建立专制主义政体。[8]而从旧贵族中分化出来的岩仓具视更留意欧美各国封建残余势力的地位和待遇,力图维护皇室贵族利益,强调日本国体的特殊性,并要求建立以天皇为中心的政治体制。他也认为“普鲁士宪法最适于渐进主义”,[9]应以其为模范。[10]后来主持制宪的伊藤博文也是使团一员,1873年伊藤在递交受大久保之命翻译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文稿时,附加了自己的《根本律(宪法)制定意见》一文,也主张仿效德国宪制。


  

  二、德国宪政思想的引进和传播


  

  德式宪政思想引进日本始于加藤弘之。加藤弘之原本反对专制、提倡民主。幕末,加藤弘之受分权主义宪政思想影响,开始介绍西欧各国立宪政体,代表作为《邻草》。[11]进入明治时期,加藤曾于1870年在担任明治政府大学大丞的同时,主持刊行以天赋人权论为指导思想的《真政大义》。但在1873年阅读并翻译德国学者伯伦知理(BluntchliJohannCaspar,1808-1881,一译布隆奇利)的《国法泛论》后,加藤弘之开始受到德国宪政思想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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