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对劳动诉讼案件的程序予以简化。因此,在治理欠薪问题上,仅靠法律规定,无论是刑事法还是民事法都不能够彻底解决欠薪问题,而是应重视建立联合机制,重视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一方面可以解决多个部门相互推诿问题,使拖欠工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的力度,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32]。此外,还应加强对广大劳动者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维权能力。
八、结语
当前我国治理用工者拖欠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问题的关键不是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就万事大吉了,而是应该完善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现有法律法规的控制功能,否则,即使将行为规定为犯罪却在执行上落不到实处,其后果只能是无端增加司法成本,浪费资源。笔者认为,现在对社会上存在的欠薪行为,问题不在于“无法可依”,在于没有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是因为民事、行政手段已经穷尽,而是由于有关部门的互相推诿和不作为。因此,要彻底解决用工者拖欠或拒付劳动报酬的现象,显然不是部长“发飙”、总理讨薪能够解决的。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入罪,也只是加大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者的惩处力度,但并不能从根本上使被欠薪者获得其该有的利益,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我们应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该问题,同时也要考虑需要有关部门修订相关规定,简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降低农民工的讨薪成本。并且加大对现有法律的落实力度,强化执法,保障各个相关主管部门的通力合作,而不是仅仅依靠增设刑法条文。
【作者简介】
康均心,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吴凤,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
【注释】马克昌.
刑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309.
贲道颖.论“恶意欠薪罪”.法制与研究,2010,(6).
余业辉.增设“恶意欠薪罪”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立法设想.法治论坛,(15).
系全国政协委员张鸣起、张世平、盛明富等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使用的罪名称谓。
董力强.个体老板恶意欠薪问题思考.社会科学论坛,2002,(11).
康均心.论罪名立法模式的比较与优化.学习与探索,1993,(6).
张利平.罪名确定模式的困境与超越.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赵国强.刑事立法导论.北京:中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172.
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684.
马克昌.
刑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46.
王全兴.劳动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261.
熊永明.论公民劳动权的
刑法保护与完善.求实,2004,(8).
摘编自《中国市场统计年鉴1999》,转引自:http://tjsj.baidu.com/pages/ jxyd/5/32/3clblf05799788453f01b91c6476812e_0.html.
引自新华网:http://www.tianjinwe.com/hotnews/txjj/201102/t20110204_35 4975.html.
芮守萱.对我国恶意欠薪现象的思考.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1,(1).
张兴保.论增设“恶意欠薪罪”的刑法学思考.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30.
冯梅.浅析俄罗斯
刑法恶意欠薪罪及对我国的启示.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
郭明瑞.民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83.
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304.
参见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1/12/Content—7408671/htm.转引自徐楷.俄罗斯
刑法恶意欠薪罪结构与借鉴.山东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
林伟彬.论我国增设恶意欠薪罪的必要性与立法构想.时代经贸,2008,(1),
王良豪.从
刑法谦抑性看“恶意欠薪”入罪问题.现代商业,2010,.
冯梅.浅析俄罗斯
刑法恶意欠薪罪及对我国的启示.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
张兴保.论增设“恶意欠薪罪”的刑法学思考.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30.
邓超.论诈骗罪的保护法益.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8).
王全兴.劳动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261.
余业辉,增设“恶意欠薪罪”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立法设想.法治论坛,(15). 贲道颖.论“恶意欠薪罪”.法制与研究,2010,(6).
杨明生.根治“恶意欠薪”需要法规“给力”.中国建设信息,2011,(3).
王良豪.从
刑法谦抑性看“恶意欠薪”入罪问题.现代商业,2010,(3).
冯强.“恶意讨薪”还是“恶意欠薪”.中国社会保障,2010,(1).
吕磊.完善法律体系是遏制欠薪根本.中国劳动保障报,2010—1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