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标交易模式及流程研究

  

  三、商标交易与电子商务近年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在我国蓬勃发展,中介机构也开始建立了一大批以商标交易作为主营业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卖家可以在互联网上直接委托交易网站转让其所拥有的商标,闲置商标一旦上传到商标交易网站,买家也就可以方便地查询、挑选和购买。不可否认,商标交易网站的建立,极大节省了商标交易的各项成本,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商标交易的电子商务时代已经到来?笔者以为,当前商标交易网络平台还仅仅属于商标的宣传展示平台,而绝大多数的商标交易过程还是在线下完成的,现有的商标交易网络平台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平台。相比较其他有形财产的电子商务平台而言,商标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着实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


  

  第一,卖家资信难以确定。普通商品的交易往往是长期而频繁的,卖家的信用也很容易确定,[2]商标卖家往往是将闲置商标进行转让,这种转让大都是一次性行为,买家很难对卖家产生交易信赖,这种情况下,买家直接在网上付款的可能性极小。


  

  第二,商标价格难以确定。商标不像普通商品那样有较为确定的价格,商标价格往往需要买卖双方反复磋商后才能确定,因此商标交易网络平台上的商标往往不会像一般电子商务网站那样明码标价,即便是卖家标出了商标价格,也仅仅是一个参考价格,买家不可能基于对这一价格的信赖而直接付款交易。


  

  第三,商标交易流程比普通商品交易更为复杂,商标交易还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书,直至商标局发布商标转让公告后,商标交易才算完成。相对复杂的交易流程,也使得商标交易没有办法像普通商品那样简单交付即可完成。


  

  基于上述原因,商标交易双方还无法脱离当面磋商、签订合同、资信调查、分批付款、中介参与等传统的商标交易方法,真正意义上的商标交易的电子商务时代还没有到来。


  

  四、商标交易的模式及流程商标交易有两种模式:一是直接交易,即由商标卖家与买家直接联系完成交易。当前,不少职业炒标人会建立自己的商标转让网,以方便买标人能与其直接完成商标交易。二是间接交易,商标卖家或者买家委托中介机构完成商标交易,委托交易是当前商标交易的主流。


  

  在委托交易的情况下,商标交易的模式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佣金模式,即由买家、卖家与中介机构三方完成的三方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买方、卖方、中介机构三方的权利、义务,中介机构根据交易价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佣金。第二,差价模式,即中介机构与卖家达成协议,在该协议中,中介机构系以买家代理人身份出现;中介机构还要与买家达成协议,在该协议中介机构又是以卖家代理人身份出现。在这种交易模式下,中介机构则根据双方协议中的差价作为收入来源。对于普通商标交易,交易总价并不高,如果采用佣金模式,则收益相对较低;但如果采用差价模式,则可以让他们获取相对较高的收益。因此,差价模式也成为大多数中介机构的首选模式。[3]这里,笔者将重点介绍差价模式下各方交易关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