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欧美行政法的热点问题与发展趋势

  

  Francovich决定中,[19] 欧洲法院判决未能即使落实共同体指令的成员国政府具有赔偿责任,而共同体机构却没有相应责任。虽然欧洲法院一开始是要为共同体机构建构公法体系,但最后却为成员国政府建立了统一的法律规则。这种法律一体化违背了辅助原则,并有可能使共同体法律发展脱离成员国长期形成的文化传统,而统一的公法模式还可能扼杀不同法律传统的交流与竞争。[20]


  

  三、欧美行政法的发展趋势


  

  如果新政所带来的行政权“涨潮”给民主和法治产生了几乎不可解决的难题,那么半个世纪以后的“退潮”则为行政法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从1990年代开始的这场运动将几个看上去不相关的方面联系在一起。在国家开始退出某些传统公共领域的同时,全球化使经济发展超越国界,因而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行政法不再奏效。[21]经济全球化要求行政法的全球化,从而使国家行政法的自由化获得了全球效应。另一方面,历史上好几个回合的“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也模糊了公私界限,进一步加剧了公法和私法的融合。


  

  “全球化的行政法时代”的标志是减少规制和预算、成本—效益分析、市场化规制方法、中央放权和委托私人行业完成公共任务。这种全球化的行政法改革是和私人行业的模式转变联系在一起的。在企业,减小规模和对外承包代表着私人行业的效率最优化努力。在行政领域,公民概念已经被转化为“消费者”,因而公共机构也将沿着私人机构的方向平行发展。在私人和公共、国内和国际的分界逐渐消失之际,规制的角色究竟是什么?行政法的新趋势包括委托私人行业履行公共职能、以市场规制方法代替命令—控制方法、采用联邦企业等市场组织模式以及谈判制规程序。法制体系的传统作用是为公共权力的扩张提供合法化依据,现在则转变为使公共和私人权力的混合、私人力量的使用以及对市场的依赖合法化。[22]在全球范围内,行政法的任务似乎不再是为公共权力的扩大提供正当性,而是为公共和私人权力的混合提供正当性。法院的作用则还不明了,但某些决定似可以让私人或市场作出。


  

  1.美国行政法的“私有化”


  

  从1993年的国家实绩评论开始,美国行政法正在走向新的公私分界,并即使在传统行政领域内,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过程中也更强调谈判交易作为决策模式,以提高规制的可实施性。最近的趋势包括将公共职能完全委托私人,将某些联邦义务下放到州或私人行业,保留政府职能但将实施政府项目的程序和结构私有化,以及对产生共识更有利的新程序。[23] 美国司法部在1996年的预算提案中要求获得3.2亿美元以建造新的联邦监狱,其中5所将被私有化,并设想在以后将大部分负责审前拘留以及安全要求最低的监狱私有化。在委托私人管理监狱的责任问题上,涉及到政府是否有权委托以及囚犯的宪法权利如何保障的重要宪法问题。法院一般倾向于将公共领域的某些方面扩展到私人行业,问题是公法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政府的私人合作伙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