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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官服饰的形成与改革

  

  三 英国法官的服饰改革


  

  普通法系法官穿法袍、戴假发的传统尽管历史悠久,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一传统就不断地受到挑战,而最先挑战这一传统的当属美国。由于受杰弗逊的影响,美国最终是放弃了假发,只保留了法袍。[53]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澳大利亚也开始对普通法系的传统司法服饰进行改革。1975年成立的家事法院,依据《家事法》(FamilyLawAct)的规定,禁止法官穿着法袍、戴假发。从1988年起,澳大利亚高等法院也开始只穿法袍不戴假发了,并且对法袍的样式进行了简化。[54]


  

  到了20世纪90年代,海外的司法服饰改革也开始波及英国本土。在这个重视传统习惯,并将假发视为自己司法体系独特标志的英国,其司法系统内部竟然也出现了要求改革司法服饰的呼声。1992年4月,英国商业律师协会向英国商业法院提出建议,要求英国商业法院在商业诉讼程序中废除假发。[55]人们开始猜测这一趋势最终会导致在英国高等法院内废除假发。但是,商业法院的法官们不敢作出这样的决定,而是把这一问题交由后座法院55名法官继续讨论。在英国法院系统内,反对法袍与假发的主导人物是上诉法院刑事分院的首席法官泰勒男爵(Taylor ofGosforth)。[56]他认为戴假发使法官看起来非常可笑和滑稽。早在1990年,他在接受英国BBC采访时便声称:“如果我们在法庭上停止穿法袍、戴假发的话,我相信,我们能一下子消除公众对法律职业的误解。”[57]司法界关于改革法庭服装的争议最终引起了英国上议院的关注。作为英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对于这一重大问题有最终的决定权。于是在英国大法官的主持下,上议院围绕法庭服饰的改革问题进行了激烈地讨论。在讨论过程中,贵族们的观点主要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全反对法袍与假发,主张彻底废除;一类是主张完全保留传统的法庭服饰,其主要理由是保留法袍与假发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重要的是那些反对法袍与假发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例如,反对者认为法袍和假发会使人对这种神秘的权力产生一种错误的理解,并且它们还会将法官与一般公众孤立起来,使法官难以平易近人。对于这种观点,赞成保留传统的人则认为这恰恰是法袍与假发的优点。因为这种孤立感本质上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58]科学家哈斯伯瑞伯爵(theEarlofHalsbury)也是赞成完全保留法袍与假发的。他在发言时作了个类比:尽管他没有戴过假发,也没有穿过法袍,但是他常会穿戴学术服装。在学生毕业典礼时,获得不同学位的学生会穿着不同的学位服。各种学位服烘托出庄严肃穆的气氛,给人一种隆重感。这一场景提示着这些学生,这是一个隆重而值得纪念的时刻。我们有很多仪式是需要有隆重感的,法袍与假发的作用也在于此。[59]第三类观点作了个折中,主张废除假发,但保留法袍。如雷德斯戴尔勋爵(Lord Redesdale)就提出:尽管他支持保留法袍,但他不相信保留假发有何正当性。他相信假发是古老过去的遗迹,它会给人产生一种法律是遥不可及的印象,以及一种神秘主义的气息。[60]理查德勋爵(LordRichard)更是批评戴假发是不理智的、草率的,是一种狂热,他并不相信戴假发会有利于程序公正。[61]尽管有争议,但大部分议员还是强烈主张保留法袍与假发,尽管他们在发言时是穿着西装的。而作为英国司法领域的最高长官———英国大法官马凯勋爵(JamesMackay),在这场争议中没有发表实质性的观点,但他却穿着法庭正装出席了议会。最后马凯勋爵提出,法官是否应该穿法袍、戴假发的问题,是一个基本的司法问题和宪政问题。既然英国是一个民主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对这一问题有最终决定权的应该是人民和主权者。他宣布应该先将问题通过一份“咨询报告”的方式提交给所有的相关各方进行讨论。并且他告诉议员们,国王在这一问题上也有着重大的利益,应该通过一个正当的程序向国王提出咨询。到1992年8月,这份官方的咨询报告最终发表了。这份报告叙述了法袍与假发的历史发展,描述了各种有关法官服饰的争论。与此同时,这份报告提出了保留传统法袍与假发的一系列理由,其中最为重要的理由便是法袍能够使人们对法律产生一种敬畏感,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这一重要性尤其是体现在刑事案件中,因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往往会藐视法律的尊严。另外一个重要理由便是法袍与假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伪装法官的外表,使刑事被告人和其他当事人在法庭外很难辨认出他们,从而保持法官的神秘感,也有利于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无论咨询报告所列举的一系列理由是否令人信服,但它还是激发了人们对传统法袍与假发的普通同情。无论是司法界还是普通公众,大部分人都强烈要求保留法袍与假发。从收到的520位反馈者(包括单位和个人)的意见来看:67%的人赞成保留原有的法庭服饰;15%的人主张全部废除假发和法袍;其余的人则主张对传统的法庭服饰进行简化,其中约包括14%的人主张废除假发,仅保留法袍。[62]随着咨询期的结束,结果非常明确,假发与法袍最终被保留下来。看来,在一个极为重视传统、极为保守的国度,改革司法服饰的时机还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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